澎湖縣議員歐中慨。取自歐中慨臉書
國民黨澎湖6連霸議員歐中慨與妻子顏美珍涉詐助理費案遭羈押近2月,兩夫妻在上周五(6/30)獲法院交保。澎湖地檢署認定,歐中慨夫婦涉嫌拿2人頭詐領191萬7249元助理費得逞,日前依貪汙罪偵結起訴歐中慨夫婦及蘇姓、呂姓員工等4人。
承辦檢察官黃政德指揮廉政署、澎湖調查站蒐證得知,歐中慨、顏美珍及歐中慨經營的勇伯電器行蘇姓會計等3人,明知蘇姓會計在2010年3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擔任歐中慨的議員公費助理時,每個月實領3萬元薪水,但歐中慨夫婦卻與蘇共謀,向澎湖縣議會浮報月薪資4萬元,
不過,因為顏美珍每月另外給蘇姓會計3萬元薪水,所以蘇女將每個月的議員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問金全數提領給顏美珍,供歐中慨夫婦私人花用。檢方扣除助理薪資後,認定歐中慨夫婦訛詐公費議員補助費32萬4500元。
此外,歐中慨夫婦明知,勇伯電器行鎖港店呂姓員工並未擔任他的公費助理,卻從2012年1月1日起到2014年12月24日為止,拿呂姓員工當人頭,向澎湖縣議會詐領每月4萬元的公費助理薪水。檢方查出,歐中慨夫婦訛詐的金額高達159萬2749元,至於相關款項都是由蘇姓會計向金融機構提領後,再交給歐中慨、顏美珍夫婦作為私人花用。
檢方認定,歐中慨、顏美珍、蘇姓及呂姓員工所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以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