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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部長上任前代言廣告全終止 李洋合法保有「肖像權」

    2025-09-11 14:30 / 作者 陳國偉
    運動部首任部長李洋。陳國偉攝
    台灣最年輕部長李洋,於9月9日國民體育節當天正式布達執掌運動部,外界對於李洋角色轉換後,相關代言活動與廣告合約,根據《中央社》報導,李洋除保有部分肖像權代言外,其他商業合約均於上任前全數終止。

    現年30歲的奧運羽球雙打雙金得主李洋,去年於巴黎奧運完成男雙連霸,之後接下多項代言活動,儘管去年9月宣布退役,至國立體育大學接任教職,仍有相關廣告合約進行中。

    李洋獲徵詢出任運動部部長職務後,隨即著手處理提前結束合約相關事宜,至於延續的「肖像權」代言合約,也在請教相關法規部門後確認沒有違法疑慮。根據報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原則禁止兼職,但允許兼課、講演、著作與正當投資,法條核心精神在於確保公務員專心於本職,避免因兼職或經濟利益而影響公務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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