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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去年11月爆發公務員霸凌輕生案,衍生就業安定基金疑遭濫用問題,部長洪申翰承諾1個月內提強化把關機制,並在今(1/3)日正式發布「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之精進規劃報告」,明定不得採購年節禮品,並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的管理規範,除現有內部管控機制,另規劃外部稽核,每3個月出具稽核報告書。
勞發署北分署的職場霸凌案,延燒出就業安定基金遭濫用的問題,包含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被指控使用經費購禮、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挪用基金舉辦音樂會並拍攝沙龍照等,引發外界對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及管理的疑慮。
勞動部針對就安基金管理提出3面向、6項策進作為,盼健全管理運用。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說明,就安基金作為一個有就業安定費的特定收入,有「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三大特定用途的基金,每年協助待業勞工、婦女、中高齡及高齡者以及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提供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措施;且因應外在環境及就業市場變化,如金融風暴、八八風災、COVID-19疫情、0403地震及凱米颱風等天然災害期間,推動相關協助措施,減輕勞工及事業單位所受衝擊與影響。
勞發署代理署長陳世昌說明,對就安基金的管理運用精進,經檢討在基金用途、管理及資訊等面向還有再精進之處,規劃從用途面、管理面及資訊公開等3面向,提出6項策進作為。一是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勞動部長期公務預算額度不足,過度依賴就業安定基金,將向行政院積極爭取足額公務預算,非直接服務據點的辦公處所修繕等機關基本行政費用,以及與就業安定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用,自2026年起得以合理編列在公務預算。
二是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將明確規範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法定三大用途之各該推動辦理業務事項,以利各項業務計畫之預算編列有所依循。
另明確「管理及總務」得支出項目應以基金管理以及直接服務據點,如民眾會前往的就業中心、就服站台、訓練場館、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等,所需要的行政管理費用為範圍,並明定其可編列額度之占比上限;同時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如不得支應與基金設置目的及用途無關之項目、屬私人用途所衍生經費等,讓基金支用範圍明確化。
三是規範廣宣經費使用,各業務計畫應確實依業務性質及宣導對象,評估達成效益,核實編列廣宣預算;另明定不得採購年節禮品,並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的管理規範,而以往透過採購庇護工廠等輔導團體商品作為年節禮盒及業務交流宣導品的作法,則會再檢討調整作法,支持其營運及庇護員工的就業權益。
四是強化審議機制,將針對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的審議工作訂定「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諸如應備適足時程的審議作業程序,讓委員更周全審查,強化審議效能;而按季召開基金管理會議時,除提送「就業安定基金收支情形」報告,未來將再提供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提送管理會審查年度預算的資料,也將提供行政管理及廣宣等外界關切經費項目供委員審查。
五是強化內部管控並運用外部稽核,勞發署對就業安定基金已有內部管控機制,將管控範圍自預算金額5000萬元以上,再擴大至2000萬元以上,納入更多計畫;另針對外界關注,如「原未編列預算,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報基金管理會審議同意執行之計畫」、「宣導案」及「預算金額達100萬元以上且執行率高於120%之計畫」等工作項目執行情形,規劃結合外部稽核團隊進行稽核,每3個月出具定期稽核報告書提送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報告。
六是增加公開資訊,勞動部原已定期公告基金來源、用途報表及補(捐)助案件資訊,將再新增公告「採購案相關決標資料」、「其他部會提案申請補助案件之成果報告」及「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會議資料(含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等資料,供外界檢視。
陳世昌強調,各項精進對策將自即日起逐項推動落實執行,將持續滾動檢討就安基金的管理機制及經費運用成效,以健全基金財務及發揮政策效能。另外,審計部日前來函針對就安基金在整體機制上提出檢討建議,在函送立法院的機制精進報告已有納入,而正式回覆審計部的來函也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