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2日電)花蓮縣議會延審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天在混亂中完成二、三讀,通過周界距離300公尺,不包含農舍及增設現代化設施等條文,縣府表示,將設監測系統,進行滾動式檢討。
因卜蜂公司打算在花蓮設場,去年縣內反對聲浪高漲,縣府被迫撤銷執照,催生「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草案9條條文除部分條文通過二讀,具爭議條文包括周界距離及是否包含農舍,因環團訴求、議員意見分歧等因素延審。
草案增修版本今天第三度闖關二、三讀程序,畜牧業者及環團等各自帶著抗議標語在2樓旁聽席參與。逐條審查過程,議員意見不合,僵持不下,部分議員堅持法條不夠周延,應退回重審。
主席、副議長潘月霞動用表決,經多數議員同意,通過周界距離為300公尺以上、不包含農舍,另外也通過飼養豬場、家禽需設置密閉式禽舍等環境改善、環保節能設施。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吳昆儒會後受訪接受媒體採訪指出,會按照附帶決議內容,在新設畜牧場周邊設置必要環保監測系統,監測包括水、空氣等,並與環保局研議,將數據提供給議會,進行滾動式檢討或未來修法的參考。
吳昆儒表示,草案通過後,預計1個月內會完成內部行政程序,並送行政院農委會備查後,就可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