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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3人指陳吉仲「抄襲慣犯」判拘!有罪理由曝光法官還勸「這一句」

    2024-01-15 21:45 / 作者 侯柏青
    凌濤、張斯綱和楊智伃(由左至右)遭陳吉仲提告,他們呼籲陳親自出庭面對。資料照。侯柏青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副發言人楊智伃,前年開記者會指控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研究報告涉抄襲,遭陳吉仲提告。台北地院今(1/15)日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凌濤拘役55天、張斯綱及楊智伃拘役50天,可上訴。一審判3人有罪理由曝光,法官還在判決末端強調,「希冀其爾後能記取教訓」。

    凌濤3人得知判決結果後,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對判決感到遺憾,將上訴爭取司法公道。陳吉仲則說,感謝司法還他公道,希望日後不要再用政治的方式處理學術。

    凌濤、張斯綱及楊智伃前年指控陳吉仲的科技部研究報告涉抄襲,轟他「抄襲慣犯」、「騙錢達人」等,遭陳吉仲向台北地院自訴妨害名譽。

    法院剛出爐的判決理由狠狠打臉3人,法官認定,陳吉仲在記者會前夕在臉書有張貼回應,當時列出參考文獻,且表明引用時均依照學術標準及慣例,而陳吉仲的研究報告和期刊文章,兩者研究主題不同,
    法官指出,凌濤、張斯綱和楊智伃僅自行比對,並沒有進一步查證確認是否有重複發表等「自我抄襲」狀況,也沒有調查若有「引註」是否仍構成抄襲,更未查證相同領域的學者或專業人士,就以國民黨名義召開記者會,直接指控陳吉仲「自我抄襲」、「抄襲慣犯」、「一稿兩用」、「一魚兩吃」等。

    法官也認定,3人在無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的情形下,就以簡報方式進行傳述,凌濤後續還透過臉書和YT頻道放送相關言論,3人並未盡到合理查證義務,且有散布於眾的不法意圖。

    法官認為,3人分別擔任市議員和副發言人,有社會歷練和查證管道,卻未經查證,就輕率發言貶損陳吉仲名譽,已構成妨害名譽,審酌3人的犯後態度和一切情狀後,分別量處不同刑度,法官還在判決末了勸諭,「希冀其爾後能記取教訓」。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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