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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北檢?鄭文燦律師批辦案草率 桃檢回嗆:證據不是只有excel檔

    2024-12-30 18:04 / 作者 陳康宜
    鄭文燦。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遭起訴,桃園地院今2度開庭,鄭的律師痛批起訴書純屬個人臆測,「非常不專業」;被點名的檢察官陳嘉義當庭以16點反擊,更嗆:「不是只有excel檔!」讓人聯想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京華城案,檢方被疑證據不足的議論。

    鄭文燦今親自出庭,律師則是火力全開。何祖舜率先開砲,指出檢方辦案草率、起訴書品質粗糙,內容不僅自相矛盾,引用都市計畫流程錯誤,還以夾敘夾議方式帶入檢察官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以他擔任過檢察官的經驗,覺得不可思議。

    何祖舜更點名檢察官陳嘉義,今年5月28日才接辦鄭案,短短1周就在6月3日發動傳訊、拘提、搜索、扣押、羈押等偵查手段,能否充分掌握複雜的都市計畫案件規範和程序令人存疑,綜觀卷證也證明錯誤連篇,起訴內容也未具體說明行賄內容、時間及地點,亦無實質憑據,只採信對鄭文燦不利的證詞,95%有利證詞隻字不提,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並非依照事實辦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陳嘉義不滿被指辦案草率,以16點一一反駁,稱人類是高智能生物,不能去脈絡化或單純化,全案有起承轉合,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知悉鄭文燦在職務行為上「助攻」重劃案打通關。

    而且於監聽外洩之後的時間點退款,鄭文燦收賄的人證、物證完整,包括給錢和退款的金流都一應俱全,「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

    主任檢察官呂象吾舉出,邱垂貞和郭瑤琪貪汙案不論有無違背職務、事務有沒有辦成,「不能拿錢辦事」才是關鍵,無涉程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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