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堅稱自己不知被塞500萬。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桃檢指控,涉及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市地重劃案」中收賄500萬元,依貪污罪起訴鄭文燦並求刑12年。根據《鏡週刊》今(1/14)爆料,鄭文燦主張將錢袋送進官邸的台塑公司顧問廖俊松、廖力廷父子,前後說詞不一,監聽譯文與起訴書記載也不符,檢方也弄錯了土地都市計畫程序,案情有可能出現大逆轉。
檢方指控,廖俊松父子在2017年9月14日晚上,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送到鄭文燦桃園市長官邸,並塞在會客室茶桌下。隔年8月13日,鄭文燦察覺遭監聽,將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政治獻金退還給廖力廷。檢方認定,鄭文燦涉嫌收賄。不過,桃園地院當時前開庭傳喚鄭文燦時,他否認犯罪,還花超過一小時為己答辯,並整理出20點答辯理由,強調都市計畫規定複雜。不過,檢方仍認為全案重點是鄭文燦「拿錢辦事」,與相關程序無關。
週刊提及,檢方和鄭文燦目前針對起訴書,主要幾個爭論點在,廖家父子稱把錢送進官邸,並比手勢告知,遭鄭文燦否認;以及鄭文燦是否收受500萬元政治獻金與工五案開發流程,檢辯在關鍵證據的說詞兜不攏,也讓釐清事實成為法庭的攻防焦點之一。
法庭上,鄭文燦律師強調根據譯文對話,顯見收錢這件事,雙方並未合意。從週刊所提供「廖力廷與妻子黃芷蓁的監聽譯文」顯示,黃芷蓁問廖力廷說:「鄭文燦真的有收500萬喔?怎麼給的,直接拿給他嗎?」廖力廷回答太太,錢是廖俊松塞在官邸某個桌子下,太太問廖力廷「那鄭文燦知道嗎?」,廖力廷回答「就看他之後有沒有反應囉?」,也讓鄭文燦方認為,鄭文燦當時確實不知情,收錢這事更無起訴書所講,廖父用手勢比5,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的環節。
週刊也說到,廖俊松赴官邸當晚送錢的過程,他的說法與其他人也不同。最開始在檢方偵訊時,廖俊松說9月14日那天,本來是想去找鄭文燦喝茶,但被鄭文燦臨時取消。廖俊松曾說過對鄭文燦印象不好,不可能去找他。他也提過華亞園區是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變更權責在營建署,不需桃園市府同意,因此他也說過:「我怎麼可能行賄桃園市政府,鴻展公司(廖俊松籌組的開發公司)沒有需要桃園市政府幫忙,他(指鄭文燦)也幫不上,沒有對價關係。」
週刊指出,廖力廷接受偵訊時說過:「父親廖俊松叫我去提領政治獻金。」「我及我爸到市長官邸是為了交付政治獻金五百萬元。」不過,廖俊松父子倆在收押後,說法又改變。廖俊松表示他有去鄭文燦官邸:「因為楊兆麟(台塑集團前顧問)有交代一個禮物,用袋子裝著要我去送。」廖俊松所指的禮物,就是500萬元,但這黑色提袋是誰準備?廖俊松說法也是一變再變,一下說「不是楊兆麟,就是侯水文(台塑前總管理處副總)準備」,後來又說他問過廖力廷,廖力廷說是侯水文準備的。
不過,週刊透露,侯水文被問到500萬元一事,始終強調黑色手提袋並非他準備。廖力廷的說法則是,他跟他爸碰面後,就將500萬元現金交給廖俊松,廖俊松再自己把現金裝入自備的黑色手提袋內。若廖力廷說法為真,那500萬元跟手提袋,就皆與旁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