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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保清查被指「養套殺」 農業部駁:僅限未滿65歲者、不影響老農權益

    2025-03-15 20:07 / 作者 綜合中心
    農田示意圖。翻攝Google Maps
    針對政府進行「農保資格審查」,清查假農戶,外界質疑老農恐喪失農保資格成犧牲品,農業部回應,是依審計部通知及部分立委關切「農地出租種電,是否符合實際從農及農保資格」去清查,對象僅限未滿65歲者,老農權益絕對不受影響,也沒有部分新聞所稱「養、套、殺」情形。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和許宇甄今天(3/15)都針對農保清查議題提出意見,呼籲政府照顧老農。

    農業部今日透過新聞稿說明,本次兩項資格補正,一是因應審計部113年審核通知,部分被保險人可能存有出租農地,本人未實際耕作情形;二是因應立法院審議農業部預算,指出「農地出租種電,是否符合實際從農及農保資格」。農業部除函請農會辦理資格確認外,同時也發函說明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實際耕作農民權益不受影響。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才能參加農保及領取天然災害救助,本次清查對象是經審計部比對農保被保險人加保土地,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清冊,發現部分被保險人加保農地由他人領取天災救助,存有出租予他人耕作,致被保險人實際可自行耕作農地面積不符加保規定情形。

    農業部強調,為保障實際耕作者權益,農業部除依審計部比對清冊函請地方主管機關輔導農會辦理資格清查外,同時也有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依據農保審查辦法,本次清查對象僅限未滿65歲者,老農權益不受影響。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被保險人如與天災救助申請人為農保審查辦法規定自有農地的親屬範疇,也就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一親等直系姻親關係時,被保險人得繼續加保,不須退保。例如:同筆土地爺爺領取天災救助,孫子可繼續參加農保。

    此外,被保險人如有其他從事農業生產土地,經審查符合規定,也可繼續加保;經審查不合格退保者,經補正合格可重新加保,原有年資仍可合併計算。

    農業部表示,針對加保農地設置光電設施的被保險人,農會將會同鄉(鎮、市、區)公所人員辦理現地勘查,經現勘認定被保險人從事農業生產的面積符合規定,其加保資格也不會受影響。農業部特別澄清,農會將依現況事實認定,並非名冊內被保險人皆會被退保。

    農業部補充,此次農保資格確認作業的名冊篩選機制與審查原則全國皆一致,經統計雲林縣清查總人數為3204人,非報載逾5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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