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光電。廖瑞祥攝
外界抨擊台電每年向外購電支出龐大,花費巨資向外躉購再生能源,以及向民營電廠(IPP)購電,以致巨額虧損。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台電去年向雲豹、寶晶、森崴、泓德等4大光電業者購入電力支出只約12億元;IPP購電則有時空環境的不可抗力因素。
台電統計,台電去年向4大光電業者購入電力約3.3億度,由於大型業光電業者多為地面型光電,平均躉購價格低於屋頂型光電;加上4大光電業者裝置容量約80%都已自行售電,未進入台電公司躉購系統,故而收購金額僅約12億元。
曾文生說,業者8成電力已自行轉售,代表民間對光電需求明顯存在;至於台電躉購光電最大宗多是公家機關、學校的屋頂型光電,不僅躉購價格較高,這些單位也因配合政策大量架設屋頂型光電。
由於當前《再生能源條例》還未明確規範電業所購入電力可以轉售,台電過去銷售的小額綠電商品,或是未來將上路的RE30電力,都是拿台電自建案場出售;未來再生條例完善後,台電也會將躉購綠電售出,創造收入。
至於民營電廠(IPP)收購電力較高,那是因為多數民營電廠多在2000年之前得標或商轉,當時銀行利率高達7%至8%,而利率成本是IPP成本攤提及收購費率的重要參數,收購價才會較高。
但據了解,若以近年得標的嘉惠、森霸等民營電廠新機組,購電合約在3元左右,也與台電自建的通霄電廠的成本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