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剛落地車輛。廖瑞祥攝
朝野立委提案要調降燃油小客車及燃油機車貨物稅稅率,或免徵機車貨物稅及刪除車輛類貨物稅規定部分;財政部表示,近來美國採取對等關稅,要求各國與其進行貿易談判,談判內容或涉非關稅壁壘,建議視後續美方談判議題,再擬訂汽車貨物稅稅率調整方向,以免減損我國可能談判籌碼。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23)日將審查《貨物稅條例》相關修法。包括提案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及調降部分電器類貨物稅,檢討飲料貨物稅,調降燃油小客車貨物稅,免徵機車貨物稅等。
財政部指出,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已參採經濟部評估意見,擬延長實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並明定授權由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係對對耗用能源(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具外部不利益(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影響健康(如飲料品)之貨物課稅,不是抑制奢侈性消費。至於飲料及電器類貨物稅稅制的檢討,宜納入未來評估是否課徵碳稅整體稅制通盤考量、整體評估,不宜單就特定課稅項目分開檢討。
至於汽機車及大型車汰舊換新減免徵貨物稅,財政部表示,相關條文實施期限將分別於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及2026年12月31日屆期,依財政紀律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宜由主管機關(經濟部及環境部)於屆期前,審慎評估延長實施年限之必要性、可行性及有效性。若經評估有延長實施之必要,且具正面效益,財政部將配合辦理修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