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上路超收案件多,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明原因。行政院提供
房屋稅2.0新制今年5月正式上路,但有很多屋主反映房屋稅被超徵,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5/1)日表示,財政部有去了解問題,被超徵的部分稅單將會重印,屋主先不要繳納,若已繳納也會退稅,而有許多屋主不瞭解新制規定,所以也會給予延長申報的期限。
李慶華今日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被問及房屋稅2.0上路有許多亂象,她解釋說,房屋稅新制2.0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開徵後像是台北市發生一些狀況,他們在自住房屋和非自住房屋之間,資料轉換過程發生了一些問題,他們也發現了這個差異,目前預估有5萬多份,現在北市稅捐處已經在重新印製稅單,所有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經繳納的也會來退稅,而且會給予延期的時間。
至於新北市的問題,李慶華表示,主要是有些2024年7月1日以後新購的房屋,他可能已經設了稅籍,但是沒有向稅捐處來申報符合自住的條件,這部分在今年一開徵的時候財政部就發現問題,所以有跟各地方政府商議,取得一個共識,也就是因為自住條件必須要設籍,而且要向稅處來做申報,所以今年原本申報期限是3月24日,現已延長到今年6月2日為止,屋主都可以來做補正的工作,稅局會把相關的稅捐做更正。
李慶華還說,台北市和新北市稅處今天也提到一個問題,出租房屋在2.0中有特殊的制度,就是希望把閒置的房屋提供出來出租使用,所以出租房屋申報的租金標準達到所得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是可以適用1.5%至2.4%比較低的稅率,很多房東可能對新制不是非常清楚,所以在3月24日之前來不及向稅處做申請,這部分也在研議比照自住房屋的方式,讓他申報期限延長到6月2日,只要在6月2日前符合條件的屋主,向稅處提出申請的話,都可以適用這個相對優惠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