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先前赴新埔褒忠亭義民廟參香,范成連(左)同台相挺。資料照。翻攝郭台銘臉書
前國民黨中常委范成連去年為了支持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賴佩霞參選正副總統,找上鎮代主席王增基等人協助,前後砸下500多萬元,每份400元價格幫郭台銘購買連署書,卻背上刑責。范成連一審不認罪判4年、褫奪公權8年;他上訴二審後改認罪,但他主張敬佩郭台銘捐「50億元疫苗」才自願幫忙,自承一時思慮不周,二審減刑改判3年、併科罰金300萬,另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檢方查出,范成連原為國民黨中常委(案發後被開除黨籍),他也是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及中國大陸京明光電照明集團董事長,范成連前年九月在新竹縣新埔鄉義民廟參加「義民節祭祀大典」,宣布幫郭台銘、賴佩霞站台。
范成連出力又出錢,去年10/4前籌措約2千萬元現金,找鎮代主席王增基等人共謀幫郭台銘買連署書。范成連捧著160萬元現金前往王增基經營的加油站,提供4000份的空白連署書,連署原子筆、手電筒等贈品、郭台銘競選辦公室背心及1台大型影印機、4台小型影印機給王增基,約定以每份400元的價格收購連署書,隨後又拿80萬元給王增基當成連署交付賄賂使用。
此外,范成連也拿240萬元到前觀音鄉黃姓鄉長的住處,要求他用每份400元的價格收購連署書,黃轉交120萬元給桃園市新屋區徐姓里長,請他以每份連署書300元價格對外收購,但徐男因故沒有收購。范成連也開闢第3條線,他拿40萬元給宗親范男,請他以每份400元收購,范男幫忙收購了496份。
除了范成連以外,王增基也將錢和空白連署書交給超市經理,請他幫忙收購300份連署書,他原本想找其他5人幫忙,但因遭收押而未果。
范成連一審不認罪遭判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400萬,另褫奪公權8年;王增基一審認罪,判1年8月、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180萬元及緩刑5年。但他上訴二審後突然認罪,決定撤銷事實部分的上訴,只爭執量刑。
范成連在二審主張「3件事」,希望法院輕判。他告訴法官,郭台銘在新冠肺炎時期曾捐贈50億元的疫苗,利國利民,值得景仰,他自願出錢出力,沒有獲取任何報酬。他也強調,郭賴配最後沒有登記參選,他的犯行沒有影響總統大選,因此沒有實質危害;他也懊悔地說,自己是一時失察才涉重罪,希望能援引《刑法》59條減刑。
合議庭認為,上述理由都不足以動搖他居於謀劃、指揮地位的角色,他的行為影響正副總統候選人連署作業的公正性,而且他賄選的金額高達540萬元,不是小數字,難以用「一時失察」輕輕帶過,因此認為他沒有值得同情之處。
不過,合議庭認為他上訴後認罪,考量他提出熱心公益的捐款或服務證明,酌情減輕改判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降為300萬;王增基部分則改判10月、褫奪公權4年,併科罰金改90萬元,另諭知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300萬元。
最高法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院方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確保范成連順利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