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勗勉陸軍砲兵第58指揮部,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攸關軍人加薪修正法案,並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總統府今(6/27)公告修正條文,依照三讀條文,明年元旦上路。因條文已正式公告,政院沒有提出覆議,預料將持續尋求其他救濟手段。
立法院6月10日三讀《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志願役、義務役待遇,同時也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案,恢復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相關的子女教育補助費。
行政院日前表示,19日已收到立法院三讀條文,政務委員與專家、學者共同研議是否有違憲爭議,再審慎決定救濟手段。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不過,因總統府已正式公告增加國軍待遇、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等條文。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日起算至第三天起生效。已無行政院覆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