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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正鈐欠債「法院認證」! 一審判還「台中名媛」1500萬、二審縮水一點點

    2025-07-29 11:51 / 作者 侯柏青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資料照。呂志明攝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因為「選舉周轉」被控積欠台中商界名媛鐘家蔆1500萬元,鄭正鈐認為「雙方認知不同」未清償,鐘家蔆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判鄭正鈐賠償如數清償1500萬元,但駁回鐘提出的200萬利息(鄭正鈐簽署的10張本票),鐘女上訴二審纏訟。二審根據雙方的LINE對話截圖,認定鄭正鈐應清償1357萬2300元,判賠金額小幅縮水。全案可上訴。

    有意思的是,全案在高院審理時,鄭正鈐正面臨罷免風暴,他曾透過委任律師向法院主張「不公開審理」,法官還詫異地問「不是要法庭直播嗎?」合議庭評議後打臉駁回聲請。

    鐘家蔆主張,她先前因緣際會認識鄭正鈐,鄭以「選舉」、「周轉」等原因陸續向她借錢,她從2017年起就透過匯款、當面給付現金等方式借錢給鄭正鈐,正還開立分別為500萬元(2017年10月3日)、500萬元(2017年10月6日)、300萬元(1018年3月27日)、200萬元(2018年7月31日)的4張支票給她,欠債總額為1500萬元。

    除此之外,鄭正鈐也口頭承諾願意給她每個月利息20萬元。鐘家蔆指稱,鄭正鈐從2019年4月起,陸續簽發票面金額各為20萬元的10張本票給她,當作支付借款利息的保證。不過,鄭正鈐迄今沒有還錢,她遂打民事官司,要求鄭正鈐給付1700萬元。

    鄭正鈐答辯主張,鐘女既然主張兩造之前有借貸關係,就應該舉證金錢怎麼交付及借貸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他也認為,支票上有塗改發票日期並簽名,這不是他本人做的,他還主張這些支票、本票背後的原因和鐘女涉及的《銀行法》吸金犯行有關。

    一審依據鐘女提出的4張支票、Line對話紀錄及6張匯款單等證據,發現當初鄭正鈐需要用錢,透過袁姓人士牽線認識一名孫姓女子,孫女再介紹鐘女給鄭正鈐認識。孫女也證稱,兩造親自見面談金額、期限和利息,因為鄭正鈐和鐘女是初識,為了保險起見,第一筆借貸款500萬元先匯到孫女帳戶,之後鐘女陸續匯款給鄭正鈐,鄭也依序開出4張還款支票。

    此外,一審根據兩造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鐘女2021年1月間有陸續和鄭正鈐商討還款,鄭正鈐未否認有借款,鐘女表示:「王律師和解書寫好了嗎?要不我請我的律師寫。」等語時,鄭正鈐還回應:「應該OK了,我們約13號碰」。一審據此認定兩人有借貸款係,判鄭正鈐還款1500萬元,但200萬利息(本票)部分則駁回。鐘女上訴要求加碼還款200萬元利息。

    二審認為,依據牽線人孫女證述、帳戶往來資料及LINE對話截圖,認為鄭正鈐確實透過孫女介紹借款,但先後借款的金額合計應為1357萬2300元,因此鄭正鈐必須返還這筆錢(支票金額則不能共存)。至於已經屆期的10個月利息200萬部分,二審仍認為沒有理由,因此駁回。

    不過,鄭正鈐主張支票的背後原因是鐘女涉及吸金案,根據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顯示,鐘女涉及一起虛擬貨幣吸金案,去年10月遭台中高分院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決5年2月,全案仍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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