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柯文哲能交保?京華城案明開羈押庭 「這些人」尚未作證添變數

    2025-09-03 20:48 / 作者 白廷奕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遭羈押1年,辯護律師昨(9/2)日替他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預定明日開庭審理,屆時,辯護律師必須說服法院,柯文哲沒有勾串證人的可能及羈押必要。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包含應曉薇、沈慶京在內的部分同案被告,都尚未相互作證,且有部分民眾黨高層和柯市府官員尚未出庭,尤其北院曾在裁定書點名的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財務長梁秀菊等重要證人,都將成為柯文哲爭取交保的變數。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指示副手彭振聲及下屬放水京華城案,讓京華城違法取得容積獎勵;沈慶京則涉嫌另外買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由應曉薇和助理吳順民協助施壓北市府通過京華城案。檢廉去(2024)年8月30日對柯文哲住處發動搜索,隔日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原本北院裁定無保請回,案經檢方抗告、高等法院發回,北院9/5改裁羈押禁見。

    柯文哲這一收押就是1年,他被起訴後雖曾2度獲得交保,但屢遭檢方提起抗告、高院撤銷發回更裁,北院最終改裁收押禁見,審理至今也始終維持羈押決定。北院昨(9/2)日傳喚彭振聲出庭作證,檢辯雙方詰問完畢,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陸正義馬上舉手表示,要替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理由是有關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重罪」部分,證人均已詰問完畢。

    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若經法官訊問,認為被告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的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或偽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且有羈押必要性時,法官可裁定羈押。柯文哲如今聲請具保停押,勢必要說服法院,他沒有勾串證人的可能及羈押必要。

    北院至今已傳喚部分官員,如前副市長彭振聲、林欽榮、前北市府秘書長陳志銘,副秘書長李得全、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及前北市府都發局副總工程司邵琇珮等人,也曾訊問時任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

    但最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及黃景茂在內的同案被告,都尚未互相作證,而北院裁定中也曾點出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財務長梁秀菊也在證人名單之列,而柯文哲身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對這2人的證詞顯然有「實質影響力」,由於上述這些證人均未出庭作證,不利於柯文哲爭取交保。
    白廷奕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