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秉樞涉嫌施暴偷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的官司還在高院纏訟,但新北地檢署又查出,他2020年3月間也因懷疑前女友和其他男子有不尋常關係,狠甩對方巴掌,還威脅散布裸照和性愛影片的方式逼她裸體下跪,再用手機錄影存證,犯案手法和對待高嘉瑜的方式幾乎如出一轍。檢方今天二度依《刑法》強制、恐嚇等罪起訴林秉樞。
林秉樞涉嫌偷拍及暴打、軟禁高嘉瑜遭新北檢起訴,一審判2年10月,只有傷害罪判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這個轉折讓他有機會在折抵羈押期後免坐牢。不過高等法院上月底開庭後,當庭對他追加《刑法》319-1條第一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為案子投下變數。
檢方查出,林秉樞在2020年3月12日晚間,懷疑前女友與別的男人出軌,暴怒之餘威脅要公布她的裸照和兩人性愛影片,硬逼她下跪道歉。他掌摑前女友後,還要求對方自己甩自己巴掌,打到臉部紅腫。
但即使如此仍無法消除林秉樞的怒氣,他加碼要求對方脫光衣服持續下跪道歉,他則拿出手機錄影蒐證,最後還拿走對方的手機,讓對方無法報警,犯案手法和對待高嘉瑜的方式幾乎是如出一轍。
前女友怒告他強制罪和恐嚇,林秉樞在檢方應訊時承認犯行,檢方起訴他後,建請法院論處罪責較重的強制罪。
據悉,這次並非林秉樞唯一一次恐嚇對方,他也曾在同年8月間打電話恐嚇她「會玩死妳、殺死妳」、「妳信不信我讓妳消失」等,因而遭新北地檢起訴。但事後林秉樞認罪並和前女友在法院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判他拘役4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