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學生發票中獎1000萬元,但兌獎時被認定可能有「營業人」身分而有疑慮,導致獎金遲遲無法領取,於是他求助立委李坤城,結果逆轉了。
李坤城表示,當事人為學生,課餘時間偶爾會應徵「籃球家教」,去年10月底某家教網開出媒合手續費60元的發票,竟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不過國稅局認為當事人的家教行為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請當事人回去等候通知,一等就是2個多月。
然而當事人是看到網上有人提出需求才去應徵,且依其專業籃球技能執行業務,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但書「執行業務者提供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屬於應登記營業人的範疇。
李坤城說,國稅局釐清後,認為的確無具體事證顯示當事人應登記為營業人,所以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千萬獎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