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資料照
為了因應年節需求,許多商家會透過打工平台或人力銀行招募短期、臨時工作人員。勞動部勞保局局長白麗真提醒,凡受僱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不論工時長短,雇主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如勞工於夜間到職,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或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若保單位來不及到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可在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出勤紀錄,在次一個上班日寄送、申報。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商家因應採買人潮,增聘許多工讀生或臨時人員,有不少雇主認為,僅工作一天短短幾個小時,應該不需要為勞工投保。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明,勞工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的單位,且有從事勞務而獲得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
勞保局局長白麗真指出,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就視為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天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若僱用員工5人或5人以上,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
有鑑於許多商家在春節前會延長營業時間至深夜,白麗真提醒,勞工若是在夜間到職,投保單位在到職當日,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加保,也可以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如果投保單位來不及在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加保表,可在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的出勤紀錄,並於次一個上班日寄送加保表,都會回溯到勞工到職當日加保。
白麗真補充,根據勞保局統計,2024年查核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包含正式員工和臨時人員等,分別為勞保1542件、就保2853件及災保3321件,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將有相關罰則適用,另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裁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的違法事項,且勞工所受的損失,也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