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協會質疑,透過輕重症分流和申請時間來限制需求,卻未增加供給,並非長久之計,恐怕造成非法移工存在。資料照
《就業服務法》第46條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全面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就可聘僱外籍看護工,引發正反討論。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直言,她問過仲介和印尼移工,很多人想來台灣工作,並無人力需求不足的問題,況且,不只重症家庭受到衝擊,就連健康的長者也不見得有家庭看護工要照護,反而透過輕重症分流和申請時間來限制需求,卻未增加供給,並非長久之計,恐怕繼續造成非法移工存在。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新制,即將於8月1日正式上路,全面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就可聘僱外籍看護工。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19.7萬;另目前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大約有53萬人,而70到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約有12萬人,推估新法上路後,可能有10萬人來申請外籍看護工。
民間團體日前呼籲,未來身障族群、罕病、失智、失能長輩恐怕要和健康、衰弱長輩在人力和價格上競爭外籍看護,應該回到失能需求來取代年齡歧視,避免外勞「避重就輕」,逼得重症家庭要加薪留人,進入搶工的年代。
不過,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受訪時說,詢問過不少印尼端仲介或移工,有許多移工很想來台灣,
「並沒有搶工的問題,反而需求問題並未被解決,供給不足導致價格上揚」,若是擔心來源國家,其實尼泊爾等週邊國家也是可以嘗試開發。
張姮燕指出,所謂「避重就輕」的問題一直都存在,以她認識的友人為例,因為一場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從開放移工以來,至少有8名外勞棄之不顧,只能靠教會或協會撐住空窗期,類似的案例不只如此,幾乎是由來已久;即便是失智或失能的健康老人,移工也不見得想照顧,她也接到不少例子,移工照樣逃逸,結果老人家被送到機構照護。
張姮燕表示,
勞動部雖然提出六大配套措施,不僅流程跟規定太過複雜,還違反「法律保留性」以及「禁止歧視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是指,某些事情必須要有法律明文規定才可以做,不能隨便用行政命令來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避免基於健康狀況或年齡等,而對個人做出不公平的對待或差別待遇,包含就業、醫療、服務提供及社會參與等。
張姮燕說,
現在突然把長者跟重症、輕症跟重症區隔,來限制申請的權益,等同於歧視,也違反前述所提,「應確保每個人都能平等地享有機會和權利,不因疾病或年齡而受到限制」,畢竟照護需求一直都有,80歲長者並不會突然增加或減少,勞動部透過輕重症分流與申請時間來限制需求,卻不增加供給,並非長久之計,反倒造成非法移工存在。
張姮燕憂心,面對複雜的規定,只是把大家逼到回頭去開巴氏量表,實際上,具有社經地位的家庭,並不受限於重症家庭,也無須長者,都有辦法拿到巴氏量表,聘僱到外籍家庭看護或是家庭幫傭,勞動部只是在限制合法且需要的長者,在高齡化跟少子化的台灣,不如讓照護申請簡便,才是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