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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托法》突現神祕條文?托嬰中心遭冤停業可補償 石崇良現場錯愕澄清

    2025-10-17 14:26 / 作者 游騰傑
    衛福部長石崇良。游騰傑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時,螢幕突然出現「天外飛來的神祕條文」,規定若托嬰中心因疑似兒虐被暫停營業,事後證明無違法,政府就必須賠償業者。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8)日回應,昨天在現場,他也很錯愕,這是「誤貼」,法律已有既有救濟機制,條文其實不必要。

    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審查第50條時,螢幕上突然出現一條此前從未出現在任何版本的條文,內容寫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令其暫停托育服務,經調查認定其未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所定違法情事者,托育機構及居家托育人員所受之損失,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請求合理之補償」,條文表面意思是,如果托嬰中心因疑似兒虐或違法被暫停營業,事後查明無違法,政府就必須賠償業者。

    對此,石崇良解釋,他去進一步了解,社家署同仁會是考量,當有發生通報案件時候,會要求暫時停止收托新、舊個案,甚至要求將既有孩子轉出,此舉是確保孩子在調查期間不要繼續發生風險,所以才會做這種暫時性的處分。

    他指出,這類處分本身已有行政程序上的救濟管道,即便沒有特別條文,業者仍可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補救。因此,先前螢幕上出現的「天外飛來的神祕條文」其實並不必要。

    石崇良強調,若公務機關的處分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事後證實有問題,自然有救濟程序可循,不論是最嚴重的時候有國家賠償法,那麼另外在救濟程序上,也有一些回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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