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日的凱道很不平靜。交通部今年2月預告修正「Uber條款」,擬將計程車和租賃車分業管理,引發Uber不滿,發動逾萬名Uber駕駛和車輛抗議「修惡法」,不僅平台停止載客服務6小時,更是Uber進入台灣市場6年以來最大抗爭。
其實,Uber的爭議和新創產業、共享經濟議題已再無相關,而是府院為保護計程車業者的手段,將此燙手山芋丟給交通部處理。即使在Uber亮出萬人連署書、大動作抗議後,府院仍不改決心,交通部鐵腕祭出三招牽制Uber,新法更是最晚半年後就會上路。這一切就是要Uber認知:「是時候該合法了」。
Uber進軍台灣6年多,在交通部再度修法,擬將計程車和租賃車分業管理下,Uber又再度面臨生死關頭。圖╱Uber提供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他在觀念上支持共享經濟,這是為創造更好生活的一種趨勢。但他強調,Uber在全世界發展都曾有受挫,這些都是磨和的過程,大家都在摸索。若是法規上有不足,以政府立場則必須修法,「這是民主常態,而不是零和賽局。」
據悉,由於Uber受到廣大年輕族群歡迎及支持,交通部遂定調,修法和執法方向並非是「趕盡殺絕」,而是從三方面著手,輔導Uber轉型從事計程車客運業。
交通部長林佳龍(中)今與媒體茶敘,談及Uber議題。照片╱交通部提供
第一是從「人」著手。現行Uber合作駕駛約有1萬名,考量新法恐衝擊這些駕駛的生計問題,交通部擬輔導他們轉型為計程車駕駛。由於Uber駕駛仍欠缺「職業登記證」才能開計程車,交通部政次王國材指出,已與警政署討論,將辦理大型專案考試,以便有意轉型的Uber駕駛考取職業登記證。
另一方面,交通部則擬從「牌」處理。現行計程車車牌有總量管控,王國材說,計程車空車額可完全吸納現有1萬部Uber租賃車,車輛可改計程車車牌,甚至可以繼續保持車輛原貌,不須換黃色,朝「多元計程車」方向營運。
現行多元計程車費率僅設有上限,未有下限,Uber對此希望能放寬。交通部官員透露,一旦Uber願意轉型成多元計程車,費率的下限仍有彈性可調整空間。
最後,關於「人帶車」和Uber合作的這群人,也就是自己買了車、再與Uber合作的駕駛,交通部則會與財政部研議,若這些駕駛願意轉型開計程車,是否能提供這些駕駛部分車貸利率減免優惠。
林佳龍更強調,府院都尊重交通部處理方式,但最重要是希望乘客叫得到車。交通部提出三個鬆綁,包括車身顏色、匯率、以及經營模式,這都需要配套措施及時間輔導;而法規上沒有硬性決定生效日期,未來將會廣納各界意見,在競爭基礎上把大眾運輸服務做好。
據悉,若照一般程序,4月26日預告期限到達後,全案仍要送法規會及交通部部務會報等程序,再加上日出條款的緩衝時間,新法最慢可望在6個月後上路。
交通部官員透露,Uber不斷聲稱自己是「資訊平台」,交通部現在有誠意解決駕駛生計、牌照等問題後,等同是協助Uber「回歸」到資訊平台的角色,未來Uber仍可與各租賃車行、計程車行,甚至是遊覽車業者合作,協助派遣車子和乘客需求。
對於交通部祭出三方向,擬輔導Uber轉型成計程車客運業,Uber發出聲明指出,交通部提出的方向是「很空泛的概念」,若要 Uber 登記為運輸業,要代僱駕駛加入多元化計程車方案,
Uber指出,自己是一間科技公司,在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沒有登記成為計程車運輸業者,
Uber代雇駕駛李先生說,政府應該跟上時代潮流,理解Uber已是世界新興產業;他對政策朝令夕改已十分灰心,希望政府可以重視Uber司機的工作權,而不是一味保護品質低落的計程車。網路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則主張,交通部應研擬增加「營業小客車」成第十種運輸業,若是交通部不再正視Uber駕駛的需求,自救會不排除有更激烈的抗爭。
民眾陳小姐表示,相較於路邊的計程車,Uber提供的載客品質較好,自從Uber進入市場以來已成為忠實客戶,平均一週會搭乘四到五次;無法理解政府為何要「劣幣驅逐良幣」,已加入連署聲援Uber駕駛,若政府要接地氣,更應該聽聽民眾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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