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開玩笑說,台灣的娛樂節目和運動賽事難以發展,跟政治話題太蓬勃似乎脫不了關係;因為不同立場,有議事攻防和抗爭,是民主國家常態,但是立院上週因為開冷氣和「皮開肉綻」吵了一個星期,這週又因為肢體衝突過程中「誰被摸到胸部」、「肚子頂到不舒服」,開啟了關於性騷擾的爭議。
民進黨立委范雲控訴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涉嫌性騷擾。(圖片來源/范雲臉書)
首先,不論是哪裡碰到哪裡,不論是異性間或同性間,肢體接觸碰撞造成對方的不舒服,感受不佳,先道歉是基本態度,這是文明國家文明人應有的表現。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這樣的一句話,為何那麼難說出口?
後續「用肚子不會懷孕,所以不是性騷擾」這樣嬉皮笑臉的態度,旁人還接著說要指控的人「照照鏡子」,或是嘲笑「她還很爽的樣子」、「不經碰,來教你戰鬥精神」這類的反駁,正好重現了性騷擾或性侵害被害人出面指控之後,會遇到的二次傷害與霸凌。
這次出面控訴的范雲委員,是長期主張性平議題的倡議者,更是有學術地位和政治份量的立法委員,連這樣的女性在提出性騷擾指控之後,都無法得到正式的道歉,而被再次潑髒水、嘲笑,再次說明了性騷擾雖然是權力不對等之下的產物,但更大的性別刻板框架,一直都存在。
我常覺得,現代社會衝突的產生,是理性討論之後推動社會進步的契機;國家社會在衝突之後,是走向更多元尊重,或陷入性別隔離與刻板印象,常常都在一念之間。
范雲長期投身於性別議題。(圖片來源/范雲臉書)
衝突第三天之後,被范雲委員指控「用肚子頂」的中國國民黨陳雪生委員回應「以後打架最好男女分流」,這正是傳統男性使用的「不然以後不要嘛」的「我很委屈」說法,也就是「好嘛,不然以後隔開就不會碰到」的意思。
就像我們在性平組織常常爭論「婦女專用車廂」,這種對女性的「特殊保護」,其實可能並非真正性別平等的作為;以CEDAW公約來說,在尚無法達成實質平等之前,可以以暫行特別措施來促成對特定性別的保護或支持。
但是,這樣的「暫行措施」是爭取空間時間來「繼續推動平等」,而不是以「男女授受不親」的觀點來讓女性成為「用柵欄隔起來」的「特殊品種」。
至於陳玉珍委員說「不要濫用性別優勢」,這真的是非常值得討論的一句話。性別平等不是基於生理性別來區分,她的表現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生理女性就比較懂性別平等,不是生理男性就先天是性騷擾性侵害的預備犯。
去年五月,也是立院朝野肢體衝突,陳玉珍委員因為在主席台上對同黨蔣萬安委員「萬安緊抱」一小時而爆紅,事後她接受訪問時自稱「我們從七點多就抱在那裡」,還「大讚講萬安很勇猛,身體不錯」,而當時中國時報則下標「蔣萬安被虧低頭羞」;試想,如果把陳委員和蔣委員的性別互調,大家會如何看待這個事件?
蔣萬安曾遭陳玉珍「熊抱」。(圖片來源/翻攝自臉書)
如果男委員在肢體衝突中對女委員「緊抱」,事後還受訪表示「很不錯」,這會引起多大的撻罰?陳玉珍委員所說「濫用性別優勢」,其實她正是充分體現了這個行為的人。
當時蔣萬安委員到底是否感覺到不舒服,是否也認為自己是被「性騷擾」,卻也囿於傳統刻板印象中「男(被摸、被看是)賺女(被摸、被看是)賠」邏輯,而無法回應,也只能任大家消遣;甚至任由對方公開表示「抱起來不錯」,這正是傳統性別偏見不只傷害女性,對於男性受害者甚至更加不平等的例子。
立法院議事攻防,最好的狀態當然是以議案與協商,來讓各家委員貢獻所學和反映民意,但是有些時候,肢體衝突難免,重點是避免衝突中的身體傷害,以及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與感受,不論生理性別為何;台灣社會有機會在這次討論中,讓性別議題更進步一些,請立委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