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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嬰被媽媽扔下3樓慘死 「丟下去那刻就後悔了!」法官同情她遭遇輕判

    2025-12-03 17:21 / 作者 即時中心
    剛出生女嬰遭生母從3樓丟下殺害,驚動消防人員和警方到場。讀者提供
    屏東市柯姓女子在2023年7月於住家自行生產,因擔心養不起剛出生女嬰,將女兒從3樓丟到地面慘死。柯女偵訊時坦承:「丟下去那刻,我就後悔了!」後續被依家暴殺人罪移送法辦。

    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柯女的童年遭虐、成年後又遭婚姻暴力與感情背叛,成長經歷導致她產生許多創傷,難以承受國民法官的制度壓力,綜合檢方及縣府等相關意見後,予以減刑,2日依殺人罪輕判3年,全案可上訴。

    丟嬰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5日,屏東警分局上午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聽到巨響,發現一名女嬰躺在屏東市廣東路旁巷子內,警消到場時女嬰臍帶尚在,研判出生不久。女嬰的肝臟破裂、頭部血腫、大腿淤青,送醫急救仍於8時許不治。

    檢警查出,涉嫌殺嬰的是女嬰的生母柯姓女子,30多歲,曾有一段婚姻,與前夫育有2名孩子,由前夫照顧。她單身,5日清晨在家產下女兒後,便把女兒從3樓丟下。

    女嬰母親涉案被上電子腳鐐。民眾提供


    據了解,柯女從事服務業,底薪低,工作不穩定,經濟狀況也不好,她稱擔心養不起孩子,但「丟下去那刻,我就後悔了!」在住處大哭,又不敢下樓面對,只希望警察和消防人員能把女兒救回來。

    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本應交由國民法官審理,但律師認為柯女身心狀況無法承受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下眾多旁聽民眾檢視壓力,恐對其回歸社會及身心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建議法院以一般程序審理,獲屏東地院裁准。

    經一年多審理,法官考量柯女成長、感情過程等因素,給予減刑,2日下午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女嬰著地的地點。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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