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今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由於職災保險的投保級距與勞保脫鉤,勞保局表示,月投保薪資上限為72,800元,下限同基本工資,將逕行調整3類對象的月投保薪資,近273萬人,投保的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勞動部今(3月29日)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在會中說明,考量勞工災保法的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了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的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
黃錦儀表示,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只要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的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黃錦儀舉例,若勞工每月薪資為72,000元,投保單位申報其加保時,應按照實際薪資72,000元填報,其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45,800元,而職保將歸級為72,800元。
勞保局今年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黃錦儀指出,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將逕調職保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的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
至於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的雇主,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黃錦儀補充,雇主是以最高級為原則來訂定,依照災保法17條第3項規定,若雇主薪資未達此金額,可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薪資,目前已有雇主自行申報。
前述的3類對象計有272.5萬人,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黃錦儀也提醒,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或無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如月薪資總額高於45,800元,單位應於今年4月自行申報其職保投保薪資調整,以保障員工權益,同時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