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狼醫鄭文芳(格子衣者)下藥性侵3女業務,一審遭判6年9月。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鄭文芳被控下藥性侵、猥褻3名金融女業務,一審被依用藥強制性交未遂、用藥強制猥褻等3罪,判刑6年9月。如今完整判決曝光,不僅揭露鄭文芳數度以相同手法犯案,先是在飯局上對酒類動手腳,摻入不明藥物致被害女子飲用暈眩,隨後再趁女方意識不清之際猥褻、性侵,更導致受害人日後身心受創,甚至出現輕生念頭。
婦科名醫淪性侵犯鄭文芳過去為台大婦產部主治醫師,還曾任台大醫學院婦產科專任教授,相關學術研究更榮獲「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被譽為「治療婦癌權威」。沒想到,他卻在2024年間傳出企圖性侵3名金融界女業務。
判決指出,本案有2名被害女性為同事,2人先後遭到鄭文芳下藥。其中一位被害女子C早於2020年5月間就曾與鄭文芳在日式料理店用餐,並在喝下被摻入不明藥物的紅酒後出現暈眩、無力症狀,在毫無招架之力的情況下被帶上計程車,載往位於台大醫院的辦公室性侵。
鄭文芳曾是台大婦科名醫,卻涉嫌性侵、猥褻3女未遂,被起訴後還曾逃亡至加拿大。取自洪鈞培文教基金會網站
至於C女同事B女,則是在2021年4月間與鄭文芳共進晚餐。可怕的是,鄭文芳不僅大膽選擇同家日料餐廳,就連用餐座位也一模一樣,最後甚至以相同手法對B女下藥,再趁B女暈眩之際帶往某家Motel「上下其手」,意圖以手指侵入B女私處,但未遂。
「軟了」未遂爆粗口最早受害的C女還原案發經過指出,當天她喝下鄭文芳準備的紅酒,大概只喝了三分之一杯,眼睛便開始張不開、頭暈,隱約還聽到男方說「很喜歡妳」、「想交往」、「拿錢包養妳」等語,後來就幾乎暈倒,並被載去位於台大醫院的一處辦公室。
C女證稱,當下鄭文芳將她扶到鋪有紙板的地板上,接著便用力扯下她身上的衣物及褲子,並以生殖器碰撞她私處。她回憶說,但不知是太緊張還是何故,鄭文芳似乎是「軟了」,作案期間還一度罵髒話、嘴裡念念有詞,嚇得她找到機會就抓著衣服逃跑。
另一方面,B女也指證歷歷。她表示,自己在用餐過程中不斷地被鄭文芳灌酒,連續喝了幾杯後開始頭暈、失去意識;恢復意識後,她才驚覺躺在某家汽車旅館的床上,更數度感受到胸、腹部及私處有被摸、戳,並看到鄭文芳已經換掉襯衫、西裝褲,改穿睡袍。
立委范雲曾偕同被害女業務員召開記者會,揭露鄭文芳的惡行。取自范雲臉書
所幸,B女當天與一名男性有約,餐前曾向對方報備行程。那一晚,由於男子遲遲等不到B女出現,心急之下連打了10多通電話給女方,才讓B女有機會接起電話,對外求援。
被目睹「下藥」再灌酒而鄭文芳的狼爪,也同樣伸向第三名受害女子A。A女透露,她在2021年1月間與鄭文芳一起吃飯,席間曾一度暫時離開座位上廁所,沒想到再次回到座位上沾了幾口酒,就開始出現暈眩、無力的狀況,讓她急著再去一趟洗手間。
A女表示,她在廁所內試圖深呼吸,出來便遇到一位等著她的阿姨,對方才警告說「我有看到同桌的男生有在妳的杯子裡下藥,而且同桌的媽媽也看到」。事後,她回到位置上後再也不敢吃任何一道菜、喝下任何一杯酒,此時鄭文芳竟還把酒杯遞到她嘴邊,甚至出手搓揉其胸、臀,撫摸她下體。
受害人求助留證據法院審理期間,鄭文芳堅決否認犯行,聲稱餐廳、辦公室等地屬於公共場合,在場不可能有踰矩行徑,甚至對受害女子潑髒水,誣指女方給出「陪睡」條件,要求他加碼購買商品、投資。
不過,合議庭參酌3名女子於偵查、審理時證述相符,且於案發後均有求助友人,留下「救我」、「被下藥」等文字訊息,並有被害人事後心情低落、出庭時哽咽,甚至是自殘等情況,認定鄭文芳犯行事證明確,3次行為應一罪一罰,但依未遂結果給予減刑。
合議庭痛批,鄭文芳為了滿足個人性慾,罔顧3女對他的信賴關係,以成分不明的藥劑加以性侵、猥褻,對3人身心、性自主權均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及日常生活、工作上的負面影響,至今也未和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依2個用藥強制性交未遂、用藥強制猥褻等3罪,一審判刑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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