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酒駕累犯拒測被罰18萬又拒繳 台北分署查扣保單解約金乖乖繳納

    2026-05-29 10:22 / 作者 呂志明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資料照。讀者提供
    有酒駕前科紀錄的林男,因再次酒駕拒絕酒測被罰18萬元又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當執行人員查扣林男的薪資時,沒想到他竟選擇離職,最後執行人員發現在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迅速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筆解約金,此時林男才發現躲不掉只好乖乖繳納。

    據了解,年約40歲的林姓男子因酒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服刑期滿出監後卻不知悔改,日前當他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時,被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員警攔下。林男為了逃避刑責,他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規定,對其裁罰18萬元。由於林男拒繳被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接手後,立即展開行動,扣押林男銀行帳戶中的存款及每月薪資。然而,林男的銀行存款稀少,而他得知薪資遭扣押後竟選擇辭職,並對分署的催繳通知與執行命令置之不理。

    台北分署並未因此罷手,透過調查林男過去的財產與所得資料,發現他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高額人壽保險,且累積了相當金額的保單解約金。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裁定及《保險法》第123條之1規定,台北分署迅速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筆解約金。

    林男眼看自己多年來繳交保費所累積的保單解約金即將被執行,最終由其涂姓配偶出面向台北分署接洽,並將滯納的18萬元罰鍰一次繳清。

    為了遏止酒駕、毒駕的歪風,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台北分署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5(2026)年度交通專案,針對酒駕、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展開強力執行,對於逾期未繳的罰鍰絕不寬貸。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酒駕、毒駕不僅危害自身生命安全,更是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重大威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違規者應儘速繳納罰鍰,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也可以主動聯繫台北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否則,一旦逾期未繳,分署將採取扣押存款、薪資及保單解約金等強制執行措施,以展現「酒(毒)駕零容忍」的決心。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