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高檢署指控不當出入88會館的檢察官黃錦秋,懷疑某電視台高層在警政記者群組事先放話帶風向,指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黃錦秋下令刑事局放掉地下匯兌主嫌郭哲敏「小明」、通知小明出國,並稱黃多次進入88會館。黃控告對方,台北地檢署今天開庭,委任律師黃秀惠庭訊前強調,有人刻意混淆偵辦方向,並驚爆黃為此遭狗仔跟監,提告是希望對方交待幕後藏鏡人。
黃錦秋提告主張,去年11月11日《鏡週刊》披露獨家新聞之前,這名電視台高層就在警政記者群組「警政魂:敬一杯社…」裡放話,表示黃錦秋指示刑事局發動搜索地下匯兌案,並通知「小明」離境。
根據黃錦秋掌握的對話截圖顯示,這名電視台高層在這個14人群組裡強調,「黃找了新北檢 他帶過的檢察官 再配合刑事局 黃姓副局長 找了七隊 也性(應為姓)黃的隊長」、「就發動了這波行動」、「打戰都找自己人」、「都姓黃」、「然後通知小明 趕快出國」、「但是航警請示刑事局」、「刑事局請示主任」、「主任指示放人」、「我只是看不慣黃主任 身負政風重任」、「上梁(應為樑)不正」、「(他是誰)政風室」、「OOO你先出手,我們來跟」。
該電視台高層也在群組裡指稱「因為黃主任出入88會所超過5次以上」、「林秉文 小明的一位小弟 因為利益衝突 轉而投靠三重某角頭下面 這位角頭牽線 找上黃錦秋 黃跟林秉文 小名(明)交情也很好 但是 這派人 幫忙黃 裝潢他中壢新房子 花了上千萬」、「但是林秉文集團 都知道 黃主任常去」、「很敢要」、「重點是」、「管風紀的」、「自己還跟林秉文 過從甚密」、「他 黃主任 出入88會所超過5次」。
黃錦秋主張,她根本不認識林秉文和小明,更沒有收取任何利益,當時她雖然擔任政風室主任、高檢署檢察官,但不負責一線偵查指揮及辦案,結果這名電視台高層卻在群組裡將她描繪成「交往複雜」、「接受角頭裝潢房子」、「很敢要」、「縱放郭哲敏」的貪官,胡亂散布不實言論「此心可誅」。
她也認為,此案是刑事局報請新北地檢署,由新北檢指定檢察官王涂芝偵辦,她未參與偵查也沒有調度權。黃錦秋認為,是承辦檢察官王涂芝讓「小明」出境,以及將金星集團董事長、綽號「鱸鰻」的林秉文交保300萬元。這些都是王請示新北檢主任檢察官後的決定,跟她毫無關係。
北檢今天開庭調查此案,黃錦秋委任律師黃秀惠出庭前表示,他們去年11月9日收到善心人士提供的截圖,11日《鏡週刊》就刊登獨家報導,雖然還沒辦法確定放話時間,至少可以證明「有人事先帶風向栽贓黃錦秋」。
黃秀惠懷疑,縱放小明、讓林秉文交保(去年11月2日)後引起輿論炸鍋,因此出現一套轉移焦點的劇本。
她說,「這個案子應該要去看88會館和放人有沒有對價關係,或是放人本身是不是有上層指示或涉及弊案,有去88會館的人是王涂芝,王又做出放人和讓林秉文交保,法務部(應為高檢署)為何沒有針對這一點去調查(對價關係),卻一直鎖定在誰赴88會館部分,讓我們覺得這案件裡有很多貓膩。黃錦秋是唯一沒有吃案的人,而且沒去88會館,為什麼要把責任栽贓給她?」
黃秀惠表示,已聲請傳喚在群組裡的警政記者,希望遭指控的電視台高層能承認且交待出幕後藏鏡人,就可以原諒對方。她也指控,黃錦秋為此還遭到狗仔隊跟監,但高檢署卻未針對這部分進行調查。
根據高檢署今年1月13日公布的調查報告,指稱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黃錦秋、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在2020年1月17日檢警餐敘後邀約王涂芝到88會館續攤接受招待;同年7月10日的另一場檢警餐敘後,黃錦秋和黃建榮又邀約王涂芝到另一家私人招待所續攤。檢方將黃錦秋、王涂芝送交個案評鑑,但認定黃意圖卸責、情節重大,至於王涂芝因坦白交代、情節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