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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配一句氣話丈夫嚇到報警飛機有炸彈 結果被移送法辦

    2024-03-12 15:16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i資料照。呂志明攝
    40多歲的吳姓男子與中國籍的妻子吵架,妻子回家探親時傳訊息給他,飛機上有爆裂物,準備同歸於盡,吳男怕性子剛烈的愛妻真的會做傻事急忙報警,所幸最後虐驚一場,但吳男卻被警方依違反《民用航空法》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去年底吳男的妻子準備返回中國探親,臨行前卻與丈夫吵了一架,吳妻很不高興,就用臉書傳了訊息給他,她不想活了,飛機上面會有爆裂物,決定要同歸於盡。吳男見到訊息後,想到妻子的性子剛烈,怕她真的會做傻事,就打電向警方報案,說老婆搭乘的飛機上可能會有爆裂物,怕老婆會做傻事。

    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清查,最後發現虛驚一場,認為吳男已涉及《民用航空法》第105條「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將吳男移送法辦。

    吳男到案後表示,當時因為傳訊息給他說飛機上會有爆裂物,怕妻子真的會想不開做傻事,才會報警以防憾事發生,他並沒有違法的不法犯意。吳妻到案後證稱,當時因為與丈夫吵架,真的有傳訊息給丈夫,但那只是氣話,咀咒自己,她不知道老公有去報案。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並無不法犯意,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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