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傑。資料照。侯柏青攝
極地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他涉嫌與律師、會計師合謀,向影視公司取得授權後,包攬近千件抓盜版訴訟。台北地檢署依《律師法》和《刑法》包攬訴訟等罪起訴林義傑及3名律師鄭遠翔、張耀騰等8人,台北地院歷經1年多審理,今天判林義傑10月有期徒刑、鄭遠翔8月,其他人分判6月到8月不等,而鄭伊鈞和張耀騰無罪。可上訴。
檢方查出,林義傑拍攝萬里長征紀錄片後,因而結識威視影視公司,他也就讀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在職專班,獲悉有人用網路分享軟體BT的功能釣魚,取得上傳者IP後再以提告為由,要求對方支付和解金。
林義傑透過科技公司員工許仁泰介紹認識檢察官轉任的律師鄭遠翔,鄭協助他設計方法,巧妙避開《律師法》非律師不得辦理訴訟業務罪及《刑法》包攬訴訟罪,林義傑再徵詢律師同學張躍騰等人的意見後拍板執行。
林義傑在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取得威視、香港商甲上娛樂公司取締盜版授權,拿到10餘部影片專屬授權後,立刻透過一間科技公司上網搜尋非法下載IP。他與南北律師、會計師協力提出著作權告訴,誘捕網友支付和解金。
據統計,林義傑等人從2021年8月至今提告高達937案,只有25案和解,不法所得約90萬元,其中律師抽佣兩成。
檢方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勾結律師包攬著作權訴訟,去年依《律師法》等罪名起訴林義傑及律師鄭遠翔、張躍騰及員工許仁泰、邱志偉及陳鼎言;涉案的律師鄭伊鈞、法務陳駿璿及余姓會計師則獲緩起訴,檢方命繳18萬元、18萬元及30萬元處分金,但鄭、陳刻意未在時限內繳錢,遭檢方撤銷緩起訴,將兩人起訴。
但林義傑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強調是在做「正義的事情」,反指檢方草率起訴,但北院今天仍認定他構成犯罪,兩罪各判6月、5月有期徒刑,應合併執行10月;鄭遠翔各判5月、4月,應合併執行8月;許仁泰各判5月、4月,應合併執行8月;邱志偉各判5月、4月,應合併執行8月;陳駿璿各判5月、4月,應合併執行8月;陳鼎言各判4月、3月,應合併執行6月。至於律師張耀騰和鄭伊鈞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