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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教師助理是偷拍狼!10人受害一審重判8年 他打「媽媽牌」拚交保被打臉

    2025-02-12 18:26 / 作者 侯柏青
    偷拍示意圖。本報繪製
    時任高雄某國小教師助理的林姓男子,2023年開始在捷運站等處埋伏偷拍女性私密影像,但賊星該敗,他在捷運站衛武營站犯案時被一名熟女察覺報案,警方到林男家搜索時赫然在隨身硬碟裡找到大量猥褻影像,揪出他在任職的國小偷拍2名女童,還專挑女高中生等人犯案,全案共10人受害。他在一審認罪仍被判8年,上訴二審時聲請撤銷羈押,希望交保陪媽媽,但法官駁回聲請。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是高雄某國小約聘的教師助理(已遭解職),卻扮演偷拍狼,他在2023年到2024年間,拿手機錄影,涉嫌以裙底或低角度向上拍攝的方式,錄下包含在國小就讀的7歲、10歲兩名女童私密性影像,另在高雄捷運五塊厝站、凹子底站偷拍穿裙裝的3名女高中生。

    此外,他在同時期,也在高雄捷運大東站、鳳山西站、鹽埕埔站及該國小洗手台外,用同樣方式偷拍2名女高中生、2名少婦及1名同校職員的裙底風光。

    警方接獲報案後,前往林男高雄市住所搜索,赫然查出他的隨身硬碟裡存量高達927G,包含549個資料夾及4689個影像檔,抽絲剝繭後確認他至少偷拍10人。更離譜的是,他在偷拍後還會藉故和被害人攀談,偷拍對方的正臉,讓偷拍的性影像可以特定被害人身分,他在回家後還會將檔案仔細分門別類,存放在隨身硬碟裡。高雄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罪將他起訴。

    一審開庭時,林男全盤認罪,並與其中兩人達成和解。有被害人淚訴,被偷拍後非常傷心,也有女高中生沉重地說,得知被拍到校服學號壓力很大,另名被害人更表示,從此以後不敢再穿長裙搭捷運。

    合議庭認定他罪證確鑿,痛批林男為了一己私慾偷拍性影像,他從事教育工作,本來應該保護兒童,竟利用教師助理身分穿梭校園,偷拍小學生及教職員,行為非常不應該,判他8年有期徒刑。據了解,林男在案發後被炒魷魚,也被羈押迄今,他日前上訴二審爭輕判,也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林男告訴法官,自己沒錢逃亡,他還感性表示,媽媽每天都不願千里到看守所探視他,而且風雨無阻,他的家庭羈絆深厚,逃亡機率顯然微乎其微;他強調,只要能撤銷羈押,他願意接受交保、科技監控等替代方案,希望法官能給他一個和媽媽相逢的機會。

    不過,二審考量,林男涉犯重罪伴隨逃亡風險,他在偵查中否認犯罪,到法院接押庭時才轉而認罪,他可預期涉及刑度很重,逃亡風險更高,為確保審理、執行程序順利,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此外,他主打「陪伴母親」,但法官認為,這個主張並不是法院判斷是否羈押的要素,因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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