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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2工人認罪判緩刑、理由曝光

    2025-02-25 16:37 / 作者 陳泓儒
    2023年吊臂砸中軌道意外,今一審宣判2名工人緩刑。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捷運在2023年5月發生震驚全台的「吊臂砸中軌道」事件,當時一輛列車因未注意前方狀況直接撞上掉落吊臂,造成法律人權學者林淑雅當場死亡,另造成15名乘客受傷。台中地檢署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今(25日)台中地院一審宣判,許姓工人以及呂姓工人分別處1年2月、1年徒刑,並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興富發建案「文心愛悅」2023年5月10日執行塔吊作業時,工人操作不當導致起重機桁架斷裂,長40公尺、重3.3公噸的吊臂應聲墜落,砸向台中捷運軌道,導致捷運車輛直接迎面撞上,造成1死15傷。歷經1年3個月調查,台中地檢署認定負責操作車的呂男以及在現場負責指揮的許姓男子,發現吊車有異狀,竟沒有按照機具操作守則進行排除,反而擅自進行水平移動,導致產生斜拉剪力,導致吊臂脫落,呂、許2人應注意而未注意,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在2024年8月起訴。至於興富發等4家營造公司,因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台中地院今宣判,合議庭認為2名工人是在塔吊拆除工程時,未依照原設計方法進行作業,才導致起重機伸臂飛落,砸中中捷軌道,釀成工安事件。不過,合議庭也考量被告許姓、呂姓工人皆坦承犯行,且2人皆無前科,都是因一時疏忽才犯案,並非故意。法官指出,2名工人也積極與被害人、被害人家屬調解並賠償損害,除了與其中1名加拿大籍被害人因調解數額有爭議,到目前尚未和解,其他皆已完成,判定2人有積極彌補過錯。

    辯護人有請求宣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部分,合議庭認為,因為太輕不予採用,合議庭並認定2人無再犯之虞,因此分別處許男1年2月、呂男1年徒刑,並皆認為「暫不執行」較為適當,因此宣告3年緩刑,以期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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