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劉姓員警服務於內湖警分局港墘派出所。取自派出所臉書
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因誤信詐騙集團投資話術,損失高達1200萬元,受理案件的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卻被曝曾毒舌「妳還活著喔」,大大刺激母女倆,絕望控訴「警察要我去死」後,不堪壓力輕生。劉員遭記大過並移送懲戒法院,他深表悔悟並罕見自請「從重量刑」,合議庭考量他的態度及和家屬達成修復式司法協議等因素,今天判他休職6月。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去年12/4,時年55歲的甯姓婦人與29歲曾姓女兒,到台北市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報案,母女指控遭詐團哄騙假投資,損失金額上看1200萬元。
31歲劉姓警員12/6打給甯女要求補作筆錄,前3通均未聯絡上,甯女接了第4通電話,劉警竟以輕佻語氣問「妳還活著喔?」、「拿不回來」等語,甯女崩潰哀求警方「我不要報案了,你把詐騙集團的錢還給我」,但劉警卻態度冷淡。
母女倆疑似不堪刺激,雙雙情緒潰堤,12/8被發現陳屍租屋處,甯姓婦人更留下遺書爆料自己無法承受詐騙及警察嘲諷的雙重打擊。死者曾姓女兒生前也留下一份備忘錄,痛罵「爛警察」、「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
內湖分局調查後將劉警記一大過,並調到內湖分局警備隊,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士林地檢署也進行調查。
懲戒法院日前開庭調查,而劉警在開庭當日上午就與死者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對談,致歉並達成協議,同意協助死者家屬支付律師費等。懲戒法院下午開庭時,法官詢問劉警希望「從輕」還是「從重」處分,劉警不逃避責任,連兩次向法官表達「願意接受從重處分」,法官問他是否需要補充,劉警也表示「沒有」。
內湖分局表示,他本人深感後悔,仍希望將來還有機會重回派出所打擊犯罪、為服務民眾盡一份心力。內湖分局表示,將會持續察劉警心理與工作狀況,未來視其表現評估做決定。
懲戒法院綜合判斷認為,他有懲戒必要,他身為警察,其行為恐讓人民喪失對政府機關的信賴,今天判劉警休職6月,全案仍可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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