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連順曾自製海報到法務部抗議。資料照。侯柏青攝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派出所警察翁定裕執行勤務時,竟把特戰老兵黃連順誤認為通緝犯「李金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同僚協助他壓制黃男後,翁定裕竟對他噴辣椒水、打他和罵三字經,在派出所裡甚至用力拉黃男手銬將他拖行到廁所洗眼睛,最終吃上刑事官司。翁賠150萬與黃男和解獲緩刑3年定讞,懲戒法院認定他有違失,但考量他因「立功心切」才誤蹈法網,今天輕判降兩級改敘,他成功保住警職。可上訴。
判決指出,翁定裕在2022年9月20日晚間9點,穿便衣到新北市三重區後竹圍街執行追查通緝犯勤務,當時他誤認從巷子裡走出來的黃連順是通緝犯「李金水」,打算進行查捕,但翁定裕沒穿警察制服,也沒有出示證件表明身分及告知事由,一頭霧水的黃男沒辦法確定他的真實身分,翁定裕先用左手搭在他的右肩,再用雙手搭住其雙肩,推了黃男一把,黃男遂和他互相拉扯。
搏擊過程中,翁定裕和黃連順雙雙跌向在旁邊的機車列,另名警察趕往現場支援後,和翁定裕一起壓制住黃男。翁定裕明知黃男已經被壓制在地,毫無反抗能力,竟徒手攻擊他的臉部和身體,再用辣椒水噴眼,期間還用台語大罵「幹你娘、幹你娘、殺小」。導致黃男頭部、胸部和眼睛都受傷。
黃連順當初受傷程度嚴重。資料照。侯柏青攝
翁定裕事後以查證身分為由,把黃男帶回永福派出所,他要把黃男帶到廁所沖眼睛,但黃男表示拒絕讓他帶領,翁定裕徒手強力拉扯黃連順的手銬,硬把他拖到廁所。三重分局事後察覺抓錯人,緊急對外道歉,黃男則提告。
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傷害、強制、公然侮辱等罪,判翁定裕5月及拘役10天。全案上訴二審,翁定裕今年和黃男以150萬元和解,拿下緩刑3年確定免關,但他仍需另外面對懲戒官司。
懲戒法院開庭時,翁定裕坦承錯誤,承審合議庭認為,他身為警察,肩負第一線犯罪偵防、保護人民權利之重責大任,行使職權更應謹慎合法,他的違失情節不輕,而且行為嚴重損壞警察的聲譽、影響黃男的身心健康,已構成懲戒事由。
不過,合議庭另審酌,翁定裕是基於立功心切才做出違失行為,考量他事後已經坦承過失,也向被害人致歉取得諒解,並成立調解,迄今依約履行賠償。合議庭表示,翁定裕歷年擔任警察工作表現優秀,家庭狀況也良好,決定判他降兩級改敘,讓他成功保住警職。全案得上訴。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黃梅月、受命法官許金釵及陪席法官黃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