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再遭限制出境出海8月,短期仍出不了國。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中收賄500萬,2024年8月間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全案在桃園地院攻防1年多,目前仍處於準備程序。桃院暨今(2025)年4月裁定境管8月後,時間已屆滿,合議庭日前認定,鄭文燦與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台塑顧問廖俊松父子等5人犯嫌重大,有逃亡和串證可能,再度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檢方查出,前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於2011年間和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集團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相中「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的9.12公頃土地,想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的「抵費地」,因此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行賄鄭文燦「前期款」500萬元,另給予600萬政治獻金。
檢方去年8/27偵結起訴鄭文燦及楊兆麟等人後,審理過程一波三折,首先是本案審判長換手,後來受命法官也因病告假,原本由審判長暫代,但法院人事異動底定後,目前由第二手、新進法官田時雨擔任受命法官,本次也是受命法官換人後,合議庭首度做出的境管令。
據了解,全案目前仍處於準備程序階段,預計明(2026)年4月將挺進到審理程序。而合議庭在接手後也首度祭出境管令。
合議庭理由指出,被告侯水文、廖力廷(廖俊松之子)經訊問後坦承行賄,被告廖嘉興(廖俊松之子)則坦承侵占,廖俊松則坦承行賄但否認侵占;至於鄭文燦的部分,目前仍否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
合議庭認為,根據同案被告及證人於警詢及偵查中的供述及卷內的行政函文、會議紀錄、通訊監察譯文及對話紀錄擷圖等證據資料,足以認定上述5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經檢察官、5名被告及辯護人表示意見後,合議庭考量,5名被告陳述的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供述有差異,衡量他們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的情節程度,綜合研判後,認為有事實足認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審酌各項因子後,認為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和必要性,因此裁定自12/28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桃院已通知內政部移民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執行。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