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資料照。侯柏青攝
獨立參選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積極衝刺連署書,連署站卻接連傳出「獎金衝連署」、「花錢買個資」等弊情,新竹、士林地檢署已收押2人,桃園地檢署查出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及助理劉采柔也涉案,漏夜聲押兩人後,法院僅裁准收押劉女,諭知郭無保請回,檢方不服,已火速向高院提抗告拚逆轉。
據了解,涉案的陳姓共犯以每份300元發放郭台銘連署書,陳應訊時供稱,這些連署書和資金都是來自劉女,劉女則把責任推給郭麗華,聲稱都是郭女交付給她的。
不過,郭麗華否認犯罪,劉女則不爭執客觀事實,只否認行賄。
法官審酌,檢方指控郭麗華和劉采柔有犯罪分工問題,但卷證資料顯示目前只有劉女指證郭麗華,本案檢舉人的證詞只有指向劉女,沒提到郭麗華,因此認為郭麗華犯嫌重大的積極證據不足,諭知請回,僅裁定劉女收押禁見。
桃檢則表示,專案檢察官陳嘉義昨(10/23)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此案,經徹夜逐層溯源、搜索扣得相關事證後,認為被告郭麗華、劉采柔等2人罪嫌重大,於今日清晨6點多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院今天中午召開聲押庭,檢察官親自蒞庭舉證,但法院裁定羈押劉女、飭回郭麗華,檢察官認為此部分認事用法不當,已於下午4點30分許即時提出抗 告。
檢方表示,二合一選舉攸關國家發展,本署將持續深入偵辦任何選舉不法案 件,貫徹「嚴查不法,肅本清源」的查賄核心宗旨,展現政府強力查賄的決心,維護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