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0 18:36
大規模盜採砂石「大峽谷」案件連環爆,不肖人士藉此牟取不法利益,不僅嚴重破壞環境景觀,更危及公共安全,現有罰則顯難有效嚇阻違法行為,但經濟部今天預告推動修正「土石採取法」第36條,針對陸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情形加重處罰,可直接沒入機械設備,最重可重罰1億元、並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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