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正橋改建工程鋼拱肋提升後的夜景。新北市政府提供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在6月3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財劃法修法答詢時,邀請出席的地方代表,如果該縣市有財政缺口者,可以一一上台說明差額多少,最終共有17個縣市代表登台,合計每年地方預算缺口共約2,600億元。
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表示,近年地方財政缺口已經縮小,以112年度為例,地方財政缺口約560億元,再根據113年度預算數來看,地方財政缺口也只約553億元。
無論是在野黨立委即席調查的缺口2,600億元,或是實際地方缺口約500多億元,都與國民黨團版本中央再多分給地方5,777億元有很大的差距。郭國文表示,地方缺口500億元卻搶錢中央逾5,000億元,顯然不合理;他主張,若以目前地方缺口約500億元來看,只要把現行營業稅劃歸地方的40%,提高10個百分點至50%分給地方,就足以弭平地方財政缺口了。
另外,若想要達到所謂的財政分配公平,只修《財政收支劃分法》顯然不足,包括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台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鍾、成大經濟系教授蔡群立等人在修法公聽會上都表達,只修《財劃法》無法達成財政分配公平性的目的,與其相關的《公共債務法》、《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也需要通盤考量。
陳國樑在修法公聽會上表示,《財劃法》25年未修,地方行政架構也早已改弦更張;
他形容《財政收支劃法》是《地方制度法》的財政面向,兩法應該連動修正,也就是「管帳的手」與「做事的手」,兩隻手若不合作就無法成事。郭國文也主張,目前《地方稅法通則》限制地方政府開拓財源的法令也該修正。
反觀現有在野黨版本只聚焦在《財劃法》修法,且修法主張大多著墨在「垂直分配」部分,「水平分配」內容也未見整合;恐怕仍需更縝密的修法配套,才能讓修法更趨公平。
在野黨團版本推估中央釋出財源。太報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