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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巧芯大姑涉洗錢3-1】劉向婕危險了!檢方變更起訴法條 刑度上看「3到10年」

    2024-11-27 07:16 / 作者 侯柏青
    徐巧芯大姑劉向婕遭檢方變更起訴法條,淪為組織犯罪的操縱者。資料照。陳品佑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與夫婿杜秉澄涉嫌替詐團洗錢,遭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檢方原本僅認定杜秉澄是組織犯罪主謀,但台北地院連日訊問證人後,公訴檢方認定劉向婕參與程度甚深,11/25當庭變更法條,將她從「參與」組織犯罪變更為「操縱」,由於劉迄今不認罪,如果法院認定構成變更後的罪名,刑度將從最輕3年起跳,最重可判10年。

    檢方查出,杜秉澄夫婦從去年2月間開始,涉嫌透過名下4間公司,用虛擬幣交易等方式協助漂白詐欺集團贓款,他們吸收好友林于倫開設東霖公司加入洗錢行列,檢方掌握至少有167名被害人,其中僅有53人報案,洗錢金額至少2700萬元。檢方將杜、劉、林及助理吳沂珊等4人起訴。

    檢方認定,徐巧芯大姑劉向婕涉案程度升高。資料照。陳品佑攝

    檢變更起訴法條,她從「參與」變「主謀」

    北院開庭時,杜秉澄和劉向婕都不認罪。杜秉澄強調,他不是在洗錢而是在「創業」,劉向婕則主張,她只負責做後端KYC,一切都聽杜秉澄指示。不過,北院近日密集訊問證人後,發現「低估了」劉向婕的涉案程度,公訴檢察官昨天當庭使出撒手鐧「變更起訴法條」,將劉向婕的犯案層級及刑度一舉拉高。

    檢方強調,劉向婕應該構成刑度更重的「操縱」組織犯罪,當庭變更起訴法條,合議庭也重新諭知罪名,而依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如果只是參與,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以下罰金。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檢方為什麼會認為劉向婕涉案程度加深?

    據了解,兩夫妻的助理吳沂珊以證人身分出庭時,就證稱她是把身分證和帳戶交給「杜秉澄」和「劉向婕」,她也證稱,客戶買幣雖然主要由杜秉澄負責,但她也曾和劉向婕一起到桃園找場外幣商買幣,而且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吳沂珊去年的個人帳戶被警示時,劉向婕還指示她「把其他帳戶的錢領出去!」

    吳沂珊的說詞顯示,劉向婕並不如自己嘴巴上講的,只是「參與KYC」的後端小事,還協助換幣、換錢或調度帳戶等公司大小事。

    劉向婕涉嫌鼓吹好友林于倫投資虛擬幣事業。資料照。陳品佑。

    機會來時不等人!劉向婕向20年好友這樣推銷

    此外,身為劉向婕20年好友的林于倫,供詞也對劉向婕頗為不利。

    林于倫11/25出庭時證稱,去年3月他和劉向婕討論後,劉鼓吹他可以開公司「節稅」,並邀他加入其夫杜秉澄的虛擬貨幣事業;林于倫說,他為了讓個人名義接下的政治公關案件可以開發票節稅,另一方基於幫忙劉向婕老公的立場,遂決定在4/20設立東霖公司。

    檢察官秀出兩人密集對話紀錄,認為杜秉澄去年4/6急著催促林于倫「你公司什麼時候會好?我『缺車隊』…可以配1500萬1%給你。」林于倫說「如果現在有需要,我等等來開公司戶。」檢方質疑,杜秉澄4/6承諾要馬上開公司戶,但東霖公司卻是在4/20才成立,時間點本末倒置。

    檢方更秀出另一段對話,指劉向婕曾對林于倫說,「隨時準備好,因為機會來的時候,不會給你那麼多時間準備」,林于倫還回覆她「公司戶是不是眼下迫切的?」檢方認為,如果好好經營公司的話,那需要「機會一來就把握」?檢方遂質疑,劉向婕大力鼓吹林于倫加入老公的水房事業,而林于倫設立東霖是別有所圖。

    不過,林于倫連忙否認,強調杜秉澄和劉向婕告訴他,有些台商會把中國的錢弄回台灣。因此,劉向婕叫他「隨時準備好」的時候,他才會這樣回應,他認為,買幣是新事業,如果沒搶到這波,餅可能就被別人吃走了。

    檢方仍緊接著又拿出對話猛攻,強調劉向婕曾向林于倫抱怨「前端帳戶又出問題」,林于倫則回她「又翻了」,據此質疑林于倫說,設立東霖拿來開發票恐怕是次要的,做虛擬貨幣才是主要的,檢方抨擊,如果林于倫只是單純的局外人,那劉向婕的帳戶出問題,又干他什麼事呢?

    檢方指出,劉向婕在對話裡曾說,「有很多盤在收」,檢方認為,杜秉澄和劉向婕等人應該是「滿懷希望」在做事。林于倫懊悔地說,「盤」只是在說很多「人」收,老實說,他也是事後才知道杜秉澄的公司帳戶都被圈存了,當時,杜秉澄夫婦宣稱他們名下的公司統統營運正常,他嘆氣說,「我很注意風險問題,如果我早就知道他們公司有問題,才不會瘋到要和他們合作。」

    徐巧芯大姑夫杜秉澄原本被認定為主謀,但檢方認為妻子劉向婕也脫不了干係。資料照。陳品佑攝

    林于倫到警方應訊,劉向婕夫婦竟擬好「應答」

    檢方則質疑說,去年7月,杜秉澄和劉向婕被搜索查扣一堆手機,問林于倫是否知道這件事?林于倫說,劉向婕等人曾找律師羅盛德跟他說明,「他們說,如果連我都抽手了,杜秉澄就沒人幫忙了…老實說,我跟羅盛德認識20幾年了,我和劉向婕從高中就認識他,本來就是朋友。羅盛德告訴我,這個案子會沒事的。劉向婕他們說,羅盛德是他們的法遵,如果有不清楚的部分,都可以問他。」

    法官則好奇,去年9月30日林于倫到內湖偵查隊應訊時,警方問他認不認識第二層的申登人林O永,他供稱林O永是泰達幣客戶。法官質疑,「你真的認識對方嗎?」林于倫承認,「這是杜秉澄和劉向婕要他對外統一說明的,他們說有去做客戶的KYC!」

    檢方指出,劉向婕要林于倫隨時準備好,其實,如果是正常企業就是一直努力就好,哪裡需要把握什麼機會幹一票?檢方也認為,劉向婕等人一直在討論下一波款項什麼時候會好,顯然是把一、二、三、四層都安頓好做洗錢工具。

    不過,杜秉澄委任律師卻有不同看法,律師表示,拿自己的帳戶交易,和一般犯罪流程不同,很容易查獲,如果他們認知到犯法的話,不至於以身試法。「機會來臨時不等人」,以律師來說,是指案子來的時候有沒有能力接起來,不是指犯罪。

    北院已開庭詰問完所有證人,預定於11/29進行辯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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