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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慘了!前副手彭振聲:該認的罪我都認了,不會翻供

    2025-01-23 13:20 / 作者 侯柏青
    彭振聲開庭結束離開。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京華城弊案,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的左右手、副市長彭振聲今天第一個出庭,檢方痛批他明知應該駁回京華城的陳情,卻因柯文哲交辦而簽請柯文哲決行,明確涉嫌圖利罪,但考量他自白及沒有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刑。彭振聲當庭承認犯下圖利罪,他坦率地說,「在偵查期間出庭30幾次了,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都認了,我不會翻供。」其供詞對柯文哲頗為不利。

    檢方今天指出,彭振聲在2018年底到2022年底擔任北市副市長,負責的業務項目包括都市計畫,他明知若私人打算擬定或變更計畫,依規定要先由北市府都發局審酌適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就算送進都委會也可以退回,都委會決議後才能提給市府核定並公告。

    檢方表示,根據都市更新獎勵辦法,京華城案的土地沒達到都更年限,可以不給回饋,但京華城卻想要無償取得容積獎勵。1991年,台北市政府給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約12萬平方公尺,2001年沈慶京蓋成京華城購物中心(容積率為678%);不過,根據北市府2018年的都市計畫,僅核定560%的容積率並刪除當年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2萬平方公尺,京華城必須回歸容積率管制規定。

    2020年初,沈慶京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其後又想爭取高容積率,但北市府在1991年對他開出的條件只是「一次性保障」,根本不應該送都委會研議。

    檢方痛批,2019年5月間,沈慶京想請柯文哲吃飯,時任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卻請彭振聲出席,蔡壁如還詢問彭振聲「京華城案能不能請彭幫忙?」而事後柯文哲也對京華城搖頭,痛斥「政府怎麼會這樣」,柯文哲事後還轉交陳情書給彭振聲,彭振聲甚至跟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說「只要順利通過就好」,連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都跟彭振聲說「給個面子,不要直接駁回」,彭振聲因此未直接退回,事後也蓋章同意獎勵方案。

    檢方認為,彭振聲應訊時自白,證明自己早就知道這起陳情案仍在法院訴訟中,應該駁回,卻因柯文哲交辦就簽給柯文哲決行,他也明知陳情案應該直接退回,不應進入都委會,卻接受應曉薇委託另組專案小組研議,因此和柯文哲、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黃景茂共同成立圖利罪。

    彭振聲聽到檢方指控他的事實,強調沒有意見,他淡淡表示,「在偵訊期間出庭30幾次了,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的也都認了,我不會翻供。」

    他的委任律師黃品淞則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時間點和範圍有疑慮,他主張,彭振聲雖然認罪,但法院仍應注意對他有利的證據。黃品淞說,檢方起訴的7大行為可分為是否允建樓地板面積的「陳情轉研議」階段,以他認知這是本案「起死回生」,另一個過程則是討論20%獎勵容積的「細部計畫審議」階段,以他認知是「無中生有」。

    他強調,第一階段彭振聲只是接受陳情送研議,並未給予容積獎勵,不適用於圖利罪;第二階段是再次爭取機會回復訴求,由於需要細緻討論,彭振聲則是建議組專案小組討論,實際上與會的委員也建議再討論。

    此外,他也主張,檢方認為得標京華城的鼎越公司不法利益12億545萬6748元,是檢方自行找3家鑑價公司估價。但他舉起訴書的證據清單,質疑裡面有談到獎勵容積8%價值15億元,為何20%的話會暴增到120億元?他指檢方鑑價有矛盾,請法院要多加斟酌。

    受命法官許芳瑜則詢問,彭振聲雖然認罪,但對於法律適用有疑問嗎?彭振聲仍堅稱,對於客觀事實都沒有意見,其委任律師李岳洋則再度強調「沒有要翻供」。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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