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資料照。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控,聯電創辦人曹興誠30年前和已故清華大學校長沈君山對弈,允諾捐1500萬台幣卻跳票,曹向翁提告求償4000萬元。北院要求清大說明,清大回函稱,聯電多年來捐助清大超過1500萬元,至於曹興誠1500萬元的捐款則未查到,而翁曉玲於清大任職所承辦職務,「未經管其單位以外之捐款事宜」。
翁曉玲日前爆料,1995年時任清大校長沈君山曾為幫清華募款,與曹興誠挑戰下圍棋,約定好贏1個子捐1萬美元,最後贏了50子,為清華募得台幣1500萬元。只是,翁曉玲表示清大從沒收到曹的捐款,清大也二度證實沒有收到。曹興誠強調,他個人從未承諾要捐款給清大,所以捐錢一事,和他個人無關。
針對捐款疑義,清大向北院函覆指出,聯電多年來持續捐助清大,金額逾1500萬元。有關媒體報導曹興誠1500萬元的捐款,因該期間的會計憑證、報告及帳簿都依會計法程序辦理銷毀,尚無法就憑證、帳簿進行查核,而請金融單位提供1995年到1999年的專戶現金流協助確認,也未查得符合的收款資訊。
清大也提及,翁曉玲於2005年8月到任副教授,2008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借調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擔任委員,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借調至立法院擔任不分區立法委員;2018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兼任清大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綜理該中心各項行政業務之推動,「其於本校任職所承辦之職務,未經管其單位以外之捐款事宜」。
曹興誠捐1500萬之爭,清大回函。讀者提供
針對本案,台北地院6月開庭時,雙方當事人均缺席,豪華律師團在法庭舌戰,曹興誠律師團指曹代表聯電並非「個人」,秀報導指稱聯電有和清大簽約捐款,並未食言,反控翁曉玲侵害名譽權;翁曉玲律師團則強調,發文前曾查證校方,反批曹興誠若擅用「聯電」名義做私人捐款,恐涉嚴重背信。法官聽完雙方主張後,諭知全案改在7/25上午9點半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