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指司法辦電鍋貪污案與高官並非一視同仁。資料照 李政龍攝
針對北市清潔隊員送給拾荒婦殘值32元電鍋貪污案件一審宣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日)表示,以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犯貪污案、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在台南市府任職時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為例,質疑司法是公平的嗎?是一視同仁的嗎?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涉嫌將回收的電鍋,轉贈給拾荒的阿嬤,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引發外界議論。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環保局今天表示,因黃男非公務員且立意良善,工作不會受到影響。
王鴻薇晚間透過國會群組錄影回應,北市清潔隊員因以回收舊電鍋送給一個老婦人,殘值不過只有32、33元,遭法院判他一審有罪,雖然緩刑兩年,但是外界不禁質疑,這樣的微罪、幫助老婦人,卻動用了司法檢察官辦他。
王鴻薇指出,對照綠營高層,例如鄭文燦在前總統蔡英文的任內兩次被檢察官簽結,直到賴清德的政治性辦案才辦到,賴清德親信陳宗彥涉嫌接受性招待,在監察院調查時也出現了「陳董」,卻在法院一審判決,陳宗彥全身而退,判決是無罪的。
王鴻薇表示,對照鄭文燦跟陳宗彥的例子,再看看北市清潔隊員,「我們的司法是公平的嗎?我們的司法是一視同仁的嗎?」尤其清潔隊員是微罪、小小的基層,竟動用大大的司法資源,這是不是一個司法資源的浪費呢?這個案子其實充滿了矛盾,也充滿了司法體系中太多的問題,看起來並不是王子與庶民犯罪,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