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海軍陸戰隊一名少校2022年擔任連長時,被一名值勤的中士班長指控性騷,包括按摩肩膀、2度耳邊吹氣,軍方調查後確認構成性騷擾,該連長被記過1次、申誡2次處分,同時被提告民事求償判賠8萬。連長不服,向國防部提起訴願被駁回,提行政訴訟也遭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2022年2月16日,該中士在連上站安全士官,於值星官桌上填寫簿冊時,連長突從後方靠近,伸手按壓、揉捏他的肩膀,中士當場向對方反應「大仔(台語),這樣不太妥當且不太舒服」,但連長仍繼續動作。
同年3月,連上中山室舉行模擬學科測驗,中士答題時,連長2度靠在他耳邊吹氣,他聽到呼吸聲當場表達不適,「大仔(台語),你靠我這麼近我壓力很大」。
中士事後向連上輔導長訴苦,還求助身心科治療,退伍後向部隊申訴連長性騷擾,軍方成立調查小組,經調查證實連長行為確實對中士構成性騷擾,影響其日常生活及情緒,予以記過1次及申誡2次處分,連長不服,向國防部提申覆、訴願,但都失敗。
軍方處分出爐後,中士對連長提告民事求償10萬元,連長在審理時喊冤,仍被判賠8萬元。連長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已造成冒犯性的工作環境,構成「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部隊處分並無違誤,駁回連長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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