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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追36億決戰二審!街口金科怨媒體「鋪天蓋地」 法官狂問「這些事」

    2025-07-28 16:37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查封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泰山委任律師黃福雄(右)在場。資料照。讀者提供
    龍邦集團2023年拿下老牌食品廠「泰山」經營權,但時任董事長詹景超卸任前狂砸36億買下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的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的4成股權,遭泰山新團隊提告,一審判街口全數返還。高院今天首開庭,街口金科律師團強調是善意交易相對人,主張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造成困擾,盼盡速結案,法官則無奈感嘆「你們兩邊主張那麼多…」,全案改定9/1再開庭。

    泰山提告主張,時任泰山董座詹景超2023年5月6日和街口金科、Dorian公司簽署「股份買賣」及「新股認購」兩份協議,約定泰山以每股24元的價格買下Dorian持有的街口金科普通股股份5684萬2000股,另認購街口增資發行的新股8932萬4000股,價金分別是14億、22億,街口金科並代Dorian收下扣除證交稅後的餘額13億9580萬元交易款,35億9580萬元的價款均在同年5/8匯入街口金科的台新銀行帳戶。

    泰山提告主張,原董事會決議無效,強調詹景超無權代理泰山簽協議書,必須返還所付款項,此外,Dorian當時通過的「認購協議」未通過投審會許可,因無法完成交割而產生「解約」效力。一審認定泰山主張有理,判街口金科返還全部投資款,且在一審判決過後裁准泰山假執行,北院已查封街口金科總部。

    前泰山董事長詹景超因為經營權相關案件,日前遭北檢拘提調查後800萬交保。資料照。呂志明攝

    街口金科上訴二審另闢新戰場。

    高院今天開庭,街口金科律師團指出,2022年起,就有包括泰山在內的潛在投資人來洽談投資方案,2023年才和泰山簽約,至於Dorian公司,則是協議街口金科先收受代管13億9580萬元投資價金。

    律師團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街口金科並非「善意交易相對人」,但實際上,5/6簽約當天,泰山也有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表明5/5就經由董事會通過採購案。一審直接假設董事會無效,判決理由顯然矛盾且違背經驗法則。

    律師團也表示,時任泰山董事長詹景超代表公司權限的部分,原判決沒有論述也沒有進行辯論,就直接認定,導致律師團少了一個審級去說服法官,律師團主張,縱使詹景超違反董事長權限,也不會影響私法行為的效力,全案應廢棄發回重審。

    律師團也說,一審判決認定街口金科「應該證明自己是善意第三人」,但簽約雙方的真意都已經體現在交易合約中,街口金科在交易案中屬於「賣方」,在交易實務上,應該是「買方」要對「賣方」盡職調查才對,契約中的聲明保證,已經免除「賣方」的查證義務。

    法官聽完後當庭提問幾個問題,要雙方律師團「好好思考」,包括如果買賣協議是Dorian公司簽的,為什麼是由街口金科代收價金?街口金科和Dorian公司的關係為何?泰山有無對詹景超主張權利?法官也要求,雙方律師團應該用表格說明「股權買賣協議」、「新股認購協議」的洽商經過並舉出證據。

    泰山揚言,若街口金科不還錢,將聲請法院管收董事長胡亦嘉。資料照。侯柏青攝

    法官又問,街口金科是否曾主張原審曾經主張「抵銷抗辯」,但原判決未闡明此事?

    泰山委任律師團則強調,所有主張都已透過書狀遞交,盼駁回對造上訴。律師團解釋,對造律師團在原審僅表示「將向」泰山主張抵銷,但在長達1年半的訴訟過程中均未主張「抵銷」。泰山律師團另強調,Dorian和原泰山團隊簽約時,雙方曾協議,6個月內如果無法完成投審會的相關程序,這筆13億9580萬元價款必須返還。既然街口金科只是代表買賣雙方「保管」,交易未完成,自然有返還款項的義務。

    街口金科的律師團則當庭表示,一審進行假執行後,媒體就撲天蓋地的報導,已造成當事公司的困擾,希望法院儘速結案。法官則嘆了口氣說,「我也知道你們希望趕快結案,但兩邊的爭點很多…」

    法官表示,希望兩造下次開庭前都能回答稍早詢問的問題。法官曉諭,下次開庭要釐清的重點為,Dorian的買賣價金由街口金科收受,雙方的法律關係和負有返還義務的人是誰?街口金科和泰山簽訂的兩個協議,當年的董事會是否做成相關決議,必須說明召集過程和決議效力,此外,時任董事長詹景超的權限到底有沒有受限制?街口金科到底是不是善意交易相對人?

    法官表示,全案改定9/1下午4點再開庭,從法官連珠炮似的提問看來,雙方律師團在下次開庭前,勢必得好好做足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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