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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街口原油基金挨告背信!曾當庭對檢察官比中指 胡亦嘉道歉解釋了

    2025-10-13 12:29 / 作者 白廷奕
    街口董座胡亦嘉原油基金背信案開庭。廖瑞祥攝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等人,指控其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基金時,未公平配售投資人,反而以關係人交易不法獲利6千餘萬元,想不到,胡亦嘉今年5月開庭時,面對質疑是當庭對檢察官「比中指」。他今(10/13)天道歉,表示不是針對個人,而是因為不滿被「羅織罪名、司法凌虐」,導致本人和公司都受到極大打擊,但認為檢方偵辦此案「利用鏡週刊來污衊本人,那即使再比上一百次中指,也嫌不足。」

    調查指出,胡亦嘉自2020年起,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基金配售時,未公平配售給投資人,而是與妻子莊郁琳及街口投信董事在初級市場低價買進基金,2021年卻到次級市場高價賣出,不法獲利6665萬餘元。胡亦嘉為掩飾關係人交易,還涉嫌變造董事名冊、律師執行見證認證等文件,遭北檢依《刑法》背信、偽造文書及《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

    不過,台北地院今年5月26日開庭時,蒞庭檢察官指出,胡亦嘉曾說出「金管會要影響行政訴訟,所以聯合檢察官,還有違法搜索」等等內容,要胡亦嘉拿出具體證據,不要「僅憑個人想像去誣指司法機關」。

    想不到,胡亦嘉聽到檢方陳述,以右手對在庭檢察官比出中指,當場被檢查官發現,大聲喊出「胡亦嘉先生!」制止他,並要書記官記明筆錄。一旁律師見狀,趕忙把胡亦嘉的中指給按下來。

    北院今(10/13)日依檢方聲請,勘驗當天開庭錄影畫面,整段過程也在法庭內被公開播送。播完,檢察官請法院作為本案量刑參考,至於是否另行追訴胡亦嘉的公然侮辱犯行,會再斟酌。辯護律師王裕文則解釋,胡亦嘉當時辦理基因時,有忠實保障投資人卻被起訴,相比之下,元大投信配售原油基金,公然違反公開說明書,卻安然無事,胡亦嘉是受到委屈才作此行為。

    胡亦嘉本人則是準備了講稿,表示「當天的舉動,並不是針對蒞庭的檢察官個人,而是因為對整體案件的不公與委屈,情緒一時激動、下意識的反應。如果因此造成誤會,本人在此表達歉意。再加上金管會駐會檢察官配合搜索、起訴本人,甚至限制本人出境至今,這些行為已嚴重侵害本人的人權。偵查期間又明確的違反偵查不公開,並用抹黑造謠的方式利用鏡週刊來污衊本人,那即使再比上一百次中指,也嫌不足。」

    胡亦嘉表示,「一個人究竟要被司法凌虐到什麼程度才能抒發一點情緒?本人在本案從未去否認基金買賣這件事,買基金ETF盈虧自負,法規當時明確沒有關係人問題;而賣基金則明確規定可拒絕申購,且需注意風險來選擇投資人。那為什麼同樣的行為,卻只有本人被指控背信?」

    胡亦嘉強調,「檢方到現在都找不到任何前例,因為根本沒有前例。這顯示本人並沒有知法犯法,而是被羅織罪名。同樣是石油正二ETF,另一家投信的行為明顯損害基金資產,脫離追蹤標的,導致ETF下市,讓數萬投資人損失上百億。金管會卻僅罰六十萬元。相比之下,街口投信操作穩健,沒有任何投資人或公司受損,卻被移送起訴、限制出境超過三年,這種差別待遇,顯見本人係遭針對,實在難以接受。」

    胡亦嘉說,「這些年來,本人、本人的家人與公司都受到極大打擊。每當聽到檢方說本人『犯後態度不良』、『犯罪情節重大』,對本人來說,都是極大的侮辱。被冤枉、被司法凌虐至此,誰來向本人道歉?如今我們卻在討論一個終止的動作?希望各位能設身處地或換位思考,若遭受同樣的羅織與不公,人權被踐踏、名譽被抹黑,任何人都會有情緒反應。」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辦理原油基金涉及背信,卻爆出當庭對檢察官比中指,胡亦嘉對此聲明。胡亦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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