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過馬路示意圖。廖瑞祥攝
警政署昨天(6/21)晚間表示,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6/22)表示,此方案太過嚴苛,暫緩實施,下週將朝「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
台灣行人地獄惡名遠播,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根據警政署擬定執法原則,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欲穿越馬路時,或於行穿線上不論距離車輛遠近駕駛人就應依規定停讓;若未立即停讓,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警政署昨晚證實,新制預計6/30施行,近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但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是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方案之一,但是因為太過嚴格,雖保護行人,卻會影響車流順暢甚鉅,昨天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溝通討論後,決議暫緩實施。
王國材說,6/26會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研擬保護行人執法依據,新方案是否會在6/30上路會同時討論上路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