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倫社會住宅日前公開招租,部分3房房型每月租金高達4萬元引發熱議,資深足球球評、社會觀察家石明謹,在臉書分享他的觀點。
台北市明倫社宅的租金,近日引發爭議。(圖片來源/柯文哲臉書)
如果你沒搞懂什麼是社會住宅的本質,你就永遠沒辦法討論,首先,社會住宅不是要讓你買房,也不是要讓你永久居住,因為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有居住期限」,你終究要離開甚至另外買房的。
所以,社會住宅跟打房是兩回事,雖然社會住宅會有少許降低房價的效果,但是影響不大,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那些說只會檢討師父的社會住宅,不去討論打房打假球的人,這邊可以先中離了。
社會住宅的目的是「中期居住」,社會住宅的居住期限是6年,就算是特殊條件的社會弱勢,最多也只是12年,需要社會住宅的不一定是窮人,而是「需要」租屋的人,「需要」跟「窮」不能完全劃上等號。
有些人剛到城市創業,或是年輕人工作剛起步,租太貴的房子影響他接下來的事業發展或是財富累積,所以需要比較平價的物件做為安身之所,六年後他可能成為富人,也可能成為窮人。
不管窮或富,也許他會因為這六年較低的租金,讓他存到錢可以買房,這要看個人造化跟努力,社會住宅只是提供到這個城市的人,一個起步的機會。
社會住宅為什麼「只能便宜不能貴」、「政府一定要虧損不能盈利」?因為如果要盈利,多的是建商跟房東想賺這筆錢,讓市場機制自然運作就好了,社會住宅的目的就是「打破行情」,讓原本進入城市的門檻降低。
如果社會住宅的租金跟市價沒有拉開決定性的差異,那麼就只是多一個建案而已。社會階層一定有差距,人天生就是不公平,但是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減少這種不公平,至少在起步階段讓大家都有機會,就跟有錢人的孩子可能會受到較好的教育,但是普遍的義務教育會讓所有人都有機會一樣。
社會住宅,本來就是為了不是前段班的人著想,而且就是為了均衡才需要政府投入資金,虧錢,本來就是必然的,不想虧錢,那你就是建商而不是政府。
「有蓋社會住宅總比沒有好」,很可惜,不符精神的社會住宅,真的沒有比較好。因為政府主動蓋的住宅,省去了土地成本,還擁有各種行政優勢,如果這些資源不是用來幫助降低租金,那麼對於本來的房東或是建商來說,是不平等的競爭,等於政府搶了他們的飯碗。
對於租屋者來說,進入城市起步的劣勢不足以拉近,財富累積的速度不如預期,離正式擁有自己住所的預備期無法縮短。
對於廣大的納稅人來說,花大錢蓋了房子,賺不了大錢,因為不能真正賣房,租金也不會高出市場行情,但是又幫不到需要的人,不如把同樣的錢拿去做教育或其他社會福利。
有人以為社會住宅的好壞是汽車與飛機的關係,沒有做到像飛機那麼好,我們用汽車往前進也不錯,其實社會住宅的好壞是箱子與馬車的關係,好的社會住宅可以拖著社會慢慢進步,雖然只是慢慢的,不好的社會住宅,只是一個箱子,你坐在箱子裡,六年後出來,還是在原地。
作者:石明謹(資深足球球評、社會觀察家)、文章出處: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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