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便帽。讀者提供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葉姓前員警曾因「好人好事」屢獲媒體讚譽、被冠上「暖警」稱號,去年卻被發現開價2000元和國中少年援交,遭判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後又被發現他曾誘騙2名少年拍攝性影像,形象徹底崩壞。法院日前再度宣判,葉男因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前案,葉男2024年3月透過同志交友軟體,以2000元代價與一名少年發生性交易。少年返校後向同學炫耀「約到警察」,事件因此曝光。審理期間,葉男坦承犯行,並與少年及其家屬達成和解,支付賠償。
基隆地院考量葉男無前科且認罪,並與少年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付保護管束,手機遭沒收,全案定讞。因他身分是公務員,懲戒法院另裁定降二級改敘,並科罰金10萬元。
然而,檢警在調查過程中,進一步發現葉男早在2023年間,曾透過交友軟體利誘兩名少年拍攝裸露影像,內容涉及性羞恥與性慾挑逗,內容極其露骨,提到「想看你的穴」、「那個洞口」等。
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雖非利用職務權力犯案,但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兩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案件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