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陳品佑攝
已婚的空軍張姓士官長2021年間到女下屬租屋處聊天,女方沒戒心因此沒穿內衣,未料張男竟手腳不安分,不但摟腰、摸胸,還大膽摸下體及親吻,女方頑抗並拜託同僚報警,讓張男吃官司。軍方勒令張男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讓他的退休金泡湯;一、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調查指出,已婚的張男是士官督導長,他和被害女中尉只是上下屬關係,後來女中尉調任另一個單位後,他在2021年3月29日下午到女中尉租屋處聊天,結果情不自禁伸手襲臀,女中尉旋即拒絕,但張男色膽包天,環抱女中尉後,摸片她的右胯骨、左腰、肚背及胸部,並親吻左耳後方、脖子等處,持續約1分鐘,甚至隔著褲子摸其下體。
女方嚴厲制止,並打LINE電話給同僚求救,張男則在女中尉抵抗後停下,但仍吃上官司。
性騷性侵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張男在法院應訊時強調,他雖然有觸碰女中尉,但沒有違反意願,也沒有達到違反男女分際的程度,應只構成性騷擾。
但法院認為,依據女方第一時間求救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認為女方不可能說謊,而且張男也自承平時和女中尉互動良好,一開始進入租屋處時氣氛融洽,女中尉應該沒有陷害張男的動機。法院認為罪證確鑿,而且女方也拒絕和解,一、二審均判張男1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將入獄。
此案爆發後,軍方火速處分張男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張男不滿服役20年的優秀表現毀於一旦,還喪失領月退俸的機會,遂提行政訴訟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軍方處分沒有問題,今年9月間判他敗訴,讓張男的月退俸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