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開庭,護法梁碧茵。李政龍攝
藝人李威捲入的精舍殺人案,主謀王蕰和3大女護法幹子昀、梁碧茵及游秀鈴等4人羈押期將屆滿,台北地院今天召開延押庭,3女均力拚交保。而其中,梁碧茵最嗆辣,她禮聘3大王牌律師舌戰檢方,雖向死者蔡女家屬道歉,卻自比「江國慶案」自認遭誣陷,更狂轟檢方「炒新聞」;檢方則痛批她「把自己講得很無辜,好像都是別人的錯…串供會議你也是開擴音器在聽。」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偵結「精舍殺人案」,認定暢銷書作家、「上師」王薀(本名王江鎮)不滿信眾蔡女少算離婚財產分配,命幹子昀等3大貼身護法辦批鬥大會(研討)體罰蔡女,去年7/23晚間召開研討後,蔡女遭活活虐死;女住持吳慧珠等3信眾則用手推車運屍,王薀找來得意信徒、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串證掩飾犯行,檢方將王蕰等13人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全案移審國民法庭後,王蕰及3大護法均羈押禁見迄今。
王薀出庭。李政龍攝
美女護法:獨尊王蕰為教主,命令不可違抗由於4人的羈押期將於6月初屆滿,北院今天召開延押庭聽檢辯雙方意見。
率先上場的美女護法幹(音同韓)子昀不認罪,但她態度低調的請求法官准予交保,同時表示願意接受科技監控。幹子昀的委任律師表示,本案宗教團體「獨尊王蕰為教主」,幹子昀的身分地位充其量只是王蘊和信徒之間「傳話」的角色而已,王蕰的命令沒人可以違抗,既然王薀已經在押,幹子昀不可能串證。律師也主張,她很想證明清白,不可能逃亡,希望法院准予30萬元交保。
另一名護法游秀鈴原本在接押庭認罪,而她今天改口了,她對於檢察官起訴書記載關於自己的部分,都沒意見也不爭執,但她表示不認罪。「當天我在現場,確實有要求死者道歉,但我沒有傷害她或做出強制她的『物理行為』,我不認罪,因為我沒有做,我在(去年)的案發7/24凌晨很快就離開水月草堂現場,後來發生什麼事,我都不知情。」
法官則問她「什麼叫做起訴書裡記載有關自己行為部分不爭執?」其委任律師幫忙解釋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她沒有做出物理性壓制別人意思的動作及傷害行為,她否認強制罪、傷害罪。」委任律師表示,游秀鈴沒有串證之虞,但她也沒有資力交保,因此願意接受電子監控或定期到警方處報到,希望法院能將她責付給親戚,如果羈押則希望解除禁見。
王薀旗下3大護法使者。資料照。呂志明攝
向死者家屬道歉,梁碧茵大罵檢方相較於幹子昀和游秀鈴的低調態度,另一名護法梁碧茵則大肆傾吐滿腹苦水,她還禮聘「院檢雙拼」的王牌大律師幫忙辯護,其律師團成員包括從檢察官轉任的連思藩,另有從最高法院法官轉任、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另有資深律師高烊輝。
梁女說,她想向死者蔡女的家屬道歉,「作為20年以上的同修,7/23研討當天,我沒判斷出蔡女的身體狀況,沒有及時將她送醫,我很抱歉,也很遺憾沒有同修去蔡女的儀式上致意,往常,同修和同修至親往生,大家都會去致意做七,但主持吳慧珠報警的第一天,因為情況太複雜,所有同修都不知道怎麼主動聯繫家屬….」
梁女感性地說,「我做功課的時候,常想蔡女會在旁邊,我們認識20年了,我和她一起處理過很多法務,相處的時間遠遠超過家人,我們就跟家人一樣,酸甜苦辣都有。我沒有傷害她的動機,我沒想過她會死掉,但,我也沒辦法承認不存在的事實。」
不過,梁女態度一轉說,「我想請問檢察官,難道蔡女的四肢、正面有瘀青,就要在場的人負責嗎?延長羈押要犯行重大,我完全沒有傷害對方的行為,這就和廁所有江國慶的體液就認定他是犯罪者一樣,這兩個邏輯有什麼差別?」
她痛斥,法醫檢驗結果指蔡女有初期急性腎衰竭,肌肉損傷致腎衰竭可能要24小時的時間,蔡女在半夜3、4點往生,回溯以後約為7/23下午3、4點造成,怎麼可能是7/23晚上的研討造成的呢?顯然悖離證據。
她強調,「蔡女的生命可貴無法回復,但檢察官可以憑主觀認定找人頂罪嗎?案發迄今,我深深感受到,檢察官的權力很大『宛若上帝』,可以不遵守程序正義、無罪推定原則,只取自己主觀認定的證據入人於罪。檢察官如果尊重亡者的生命法益,為什麼要利用消逝的生命大肆炒作新聞呢?去年有3個同修去推車被爆出來,往後只要有同修被拘提,1天內就會被報導,這是用不實的內容為檢警自身立功宣傳。」
她越講越生氣,又爆料檢警去年8/3去精舍搜索,住持吳慧珠和同修姜芃妤主動說明前一天去「研討」,檢警8/6才曉得去搜索(案發的)水月草堂,結果新聞卻說去搜索後才知道有「研討」,「公眾人物王薀和李威被檢察官知道在現場以後,馬上成為全部媒體的頭條,被攻擊到體無完膚,檢察官9/30發動羈押,馬上就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嗎?檢察官真的用很多不實內容『入我於罪』。」
梁碧茵委任律師錢建榮。李政龍攝
「院檢雙拼」律師團質疑死因及時間梁碧茵的「院檢雙拼」律師團緊接著發威。
律師高烊輝強調已經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他主張,蔡女死因不明、死亡時間不確定,且無從認定梁碧茵有傷害致死的犯行,他認為,梁碧茵沒有對蔡女施加身體傷害,只有要求蔡女「口頭道歉」而已,這些都不是傷害致死的行為。
他強調,法醫鑑定報告顯示蔡女死因為橫紋肌溶解,可能因素很多,也許是每天做400到500次的「大禮拜」、也許是精舍的冷氣壞掉導致她中暑,或者是她本身有瘀傷導致橫紋肌溶解引發急性腎衰竭。而且,蔡女正確死亡時間已經無法判斷,主持吳慧珠打電話通報警消的時間點是去年7/24上午10點15分,當時蔡女已死亡多時,如果從法醫認定死亡時間為18小時往前回推,研討根本還沒開始。
律師連思藩質疑,羈押後被交保的主持吳慧珠、信眾李淵源及姜芃妤(本案運屍3人組),甚至是李威,才有串證問題。他認為,梁碧茵同為被「研討」的對象,梁女只有扶著蔡女而已;今年2/4另一名護法游秀鈴經檢察官訊問後,檢察官自己在筆錄裡載明共犯和證人都已經到案,因此諭知游女30萬元交保(事後無保改聲押),可見連檢察官自己也都認為,本案沒有串證問題。他認為,查明死因是檢察官職責,但也必須要遵守無罪推定和罪疑唯輕原則。
律師錢建榮則把砲口對準法院。他強調,梁碧茵可能會「獲無罪判決」,如果現在羈押她,以後法院可能會面臨「刑事補償」的追訴,也會衍生法官裁定羈押是否有疏失的問題。
他進一步主張,精舍案自(3月)起訴迄今,本案(承審)合議庭什麼作為都沒有,可能管考會被檢討,如果(強處案)審判長細看起訴書,就會高度懷疑檢方原本是否要不起訴梁碧茵,但不知道是不是「主任」或「上面」要求加入梁碧茵。「本案的起訴書內容,梁碧茵都是『被加進去的』,起訴書唯一記載的部分,是梁碧茵『強押』被害人,但卷證裡面,卻沒有任何人這麼講過。」精舍命案開庭,王薀(右)和女護法游秀鈴同框。李政龍攝
砲聲隆隆!錢建榮:檢察官給被告「安罪名」錢建榮說,梁碧茵是團體裡和蔡女最熟最要好的,在研討過程中,梁碧茵唯一做的事就是「要求蔡女道歉」,就某個角度而言,梁碧茵也是被害人。他認為,法院幫檢察官用串證的理由繼續延長羈押,「不清楚這樣的法院怎麼可以說是中立、公平的?還是法院雖然嘲笑檢察官舉證不足,但仍要繼續幫忙羈押?」
他還說,檢察官可能原本預設是殺人,後來案子辦不下去,人死了,就安個「傷害致死」的罪名,如果沒有傷害,又要安個「強制罪」,「不能因為案子在媒體上鬧大,就用矚目案件的方式來偵查被告,然後『非押不可』,不惜醜化、妖魔化,檢察官是把一個『再良善不過』的共修團體變成『以殺人為目的』的犯罪組織。」
他痛斥,本案羈押梁碧茵3個月,「法院和檢察官『什麼事都沒做』,什麼都沒進行,由於被告可能會無罪,這樣的羈押非常危險。」他說,梁碧茵願意「妥協」接受具保停押,雖然電子監控非常為難,但她還是願意接受。「住持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等3人都具保(停押)了,為了原本承審案件的審判長著想,現在應該就不要羈押無辜的被告,強制處分庭的法官,千萬不要幫國民法庭的本案法官背書….」
王薀旗下3大護法之一的梁碧茵。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反轟梁碧茵「串供」:都別人的錯?梁碧茵及辯護人的話徹底惹惱檢方,公訴檢察官聲援本案法官,強調合議庭已經訂出6月的協商期日,絕對不是像辯方說的「毫無作為」。
檢方痛斥,梁碧茵把自己講成「很無辜的樣子」,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別人的錯,卻不去談偵訊的時候,自己也承認過,蔡女在去年7/23當天或之前,在精舍做「大禮拜」時,她也在,換句話說,她自己就在旁邊「監督」。
檢方嚴肅地強調,「共同正犯不需要完成犯罪計畫的每個步驟,就算只參與部分行為,仍然需要共同負責。」法醫鑑定認為,死者身上的瘀傷分布及嚴重程度足以造成死亡,法醫也證述,死前的18小時內造成瘀傷,可見死亡的原因和起訴書記載相符。「而且依照同案被告游秀鈴講的,本案全部的被告都有開會討論如何向檢警說明,當時梁碧茵也是開擴音器在旁邊聽會議內容,可見梁碧茵也有串供事實。」梁碧茵聽完檢察官回應後當庭回嘴說,檢方稱她監督蔡女做大禮拜毫無證據,她案發時住讀書會,蔡女住精舍,兩人沒有同住,她根本沒看過蔡女做大禮拜,卷證裡也沒人指控她此事,直指檢方說謊(筆錄修正為不是事實)。至於開擴音參加串證會議一事,她強調,同修死了,她只是想瞭解情況是怎麼樣。
梁碧茵自稱蒙受巨大冤屈,強調聽偵訊錄音檔發現很多內容沒有呈現,她認為,法院收押她是侵害其防禦權,希望讓她交保平反。律師則表示,梁碧茵願意交保30萬到50萬之間,也願意接受電子監控。
法官聽完檢辯主張後,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裁定,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