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劉彩萱到高院出庭。廖瑞祥攝
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案,一審國民法官判主謀劉彩萱判無期徒刑、共犯劉若琳18年,檢辯上訴二審。高院新戰場今開庭,保母律師團流彈四射,痛斥媒體偏頗害國民法官背負壓力才重判,更砲轟審判長訴訟指揮不當,影響律師辯護權。檢方則指媒體報導並未影響審判,剴剴阿嬤的律師團則回嗆,對方一方面主張新聞影響審判,自己卻又拿新聞想要影響法院,根本自相矛盾。
1歲半的「剴剴」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於2023年9月1日由和兒盟合作保母劉彩萱接手照顧,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竟冷血凌虐剴剴,逼幼小的他「裸體」穿尿布、如「軍人般稍息」罰站,還下重手將剴剴「對折塞水桶」,甚至弄斷4顆牙。剴剴整天遭綁縛,每天只能吃剩菜剩飯打成的泥或參雜燒焦物,剴剴僅在劉家待了115天,就結束了生命。
一審開庭時,傳喚「良心外傭」MIRA自美國返台作證,另傳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許倬憲、台大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主任呂立、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特聘兼主治醫師丘彥南3人出庭,3名鑑定人均指向剴剴遭受身心虐待,甚至出現憂鬱、創傷症候群傾向。負責兩姊妹量刑鑑定的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徐堅棋醫師,則證稱兩人的責任刑不須下修。劉彩萱在一審最終崩潰認罪,劉若琳不認罪,分別獲判無期徒刑、18年。
惡保母妹妹劉若琳摀臉出庭。廖瑞祥攝
律師猛轟一審程序違法,錯全推媒體高院今天開庭,由受命法官文家倩獨任開庭。
劉彩萱原本全部認罪,但全案上訴二審後,她的態度似乎也出現轉折,劉彩萱委任律師團今天一開始,就強調要「全部上訴」,律師團更把砲口對準北院、國民法官和檢察官。
律師團表示,要針對原審事實上訴,律師團強調,一審判決沒有考量劉彩萱也有照顧剴剴,而且劉彩萱在案發前一天還餵他吃藥、喝奶,根本不是判決書說的「以虐取樂」。律師團也說,劉彩萱明明否認拿燒焦物給剴剴吃,也否認讓剴剴受傷,但一審沒證據,卻統統認定有這些事,判決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律師團也主張,本案的法律程序也出現極大瑕疵,認為一審審判長的訴訟指揮程序違背法令,律師團更進一步把矛頭全對準媒體,強調偵審過程有大規模偏頗的媒體報導,已經害國民法官揹負「重判」壓力,侵害了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律師團強調,法院沒有讓他們聲請的「友性證人」適度隱蔽,也造成不公平審判的狀況,而且,國民法官和受命法官,還用媒體報導及未起訴的錯誤資訊詰問證人,律師團更猛轟,本案鑑定人已經受到汙染,將錯誤的資訊帶進公判庭,審判長開庭時也沒有制止鑑定人的情緒性發言,甚至有人還發表公開聲明,訴訟指揮明顯不當。
律師團更連續砲轟,北院當初對律師助理設下重重限制,卻未制止旁聽民眾影響法庭,而審判長更駁回重要的證據調查,導致許多證據無法調查,因此,一審判劉彩萱無期徒刑是不當的。
劉若琳的律師團則強調,檢方認為劉若琳判太輕沒道理,因為原審檢方就是請求16到18年,告訴代理人則請求判18年,一審考量後才判刑18年,檢察官分明是「濫行上訴」。
剴剴無辜遭虐死,引發全國震撼撻伐。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檢方反擊:絕不能調低劉若琳的刑度不過,面對律師團的砲火,檢方也不是省油的燈。高檢署檢察官馬中人、李允煉及林珮菁,今天開庭沉著應戰。
檢察官馬中人解釋,本案檢方為何針對劉若琳部分上訴。她解釋,原審判劉若琳18年,告訴人(剴剴阿嬤)具狀希望檢察官上訴,檢察官也認為上訴有理。馬中人表示,劉若琳知悉、鼓吹、迎合犯罪,還曾經將剴剴塞回桶子3次,並分享資訊給劉彩萱,兩人共享犯罪成果,劉若琳不是法律上的「多數不作為犯」,她沒有盡到防止義務,和積極犯案者的結果相同,且劉若琳犯罪手段嚴重,造成剴剴身心痛苦,建請法院絕對不能下調她的責任刑。
馬中人說,針對劉若琳是否符合社會復歸的條件,量刑鑑定報告顯示為「中上」,不符合下修條件,且劉若琳犯罪後還刪除對話、否認犯罪,迄今也沒有道歉及和解,根本沒有理由上訴求減刑。
公訴檢察官李允煉則說,劉彩萱律師團主張的證據多是媒體報導,本案受到社會矚目及關心,這些都不是不能在一審提的證據,而且和本案也沒有關連性,這些媒體報導並沒有影響審判,因此無法認同律師團的主張。而且律師主張的「果汁機」取代「廚餘機」的報導,也影響不了本案,而且該報導的留言顯示,大部分的民眾也不認同這個觀點。本案的訴訟參與人、剴剴阿嬤的委任律師表示,對造辯護人一方面主張新聞影響審判,一方面又提出新聞影響法院,自相矛盾,沒有必要調查。而雙方也針對一審的證據調查,在法庭上唇槍舌戰。
劉彩萱律師團爭執,一審的證據調查有問題,更質疑外傭Mira 的部分未經過檢辯雙方合法調查,劉若琳的律師團則痛斥,其中兩個鑑定人缺乏中立、公正性,鑑定人不適格,應該沒有證據能力。此外,劉彩萱、劉若琳律師團也另外聲請科刑調查,請法院向看守所函調兩人今年5/14解除禁見後的接見及相關輔導紀錄,證明家庭支持系統良好,有高度社會復歸可能。
律師想調看守所紀錄證「可教化」,檢方打臉不過,檢察官旋即打臉,認為不必調閱,因為一審早已經做過量刑鑑定,已對於量刑因素或因子充分說明;阿嬤委任律師則強調,鑑定報告已明確顯示家庭支持度,而且兩人一開始就被羈押,做量刑鑑定報告時,兩人已經在看守所執行羈押,應該沒有必要再調取看守所紀錄佐證。
但劉彩萱的辯護人堅持調閱,他主張劉彩萱的判決結論和量刑鑑定不一樣,量刑鑑定的結果是劉彩萱的家庭支持系統充足,但判決結論卻呈現「不足」,因此有必要進行調查。
受命法官文家倩聽完檢辯說詞後,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調查,全案改11/10下午2點半再開庭。
剴剴案高院開庭,民眾聲援。廖瑞祥攝
剴剴案高院開庭,民眾聲援。廖瑞祥攝